起点 二十
谢栗从三四点就开始坐立不安, 抱着手机绕着厨房转, 保姆阿姨被他晃得眼晕, 塞给他一碗汤:“坐下定定心,别这么急。”
谢栗苦着一张脸:“我怕飞机晚点, 又怕路上堵车。”
阿姨安慰他:“不会的不会的,今天肯定老天爷保佑一切顺利,放心吧。”
谈恪从楼上下来,站在楼梯口。谢栗没注意到他出来, 还在拼命刷新航班信息。
他从背后过来, 一眼就看见谢栗手机屏幕上的内容。他不动声色地靠近, 弯腰凑到谢栗耳边:“谁今天坐 Delta 来美国?”
谢栗被吓惨了, 慌乱间把手机推出去好远,差点把面前的碗也推倒了。
谈恪故意做出要去抢他手机的样子:“让我看看, 谁的航班让你这么挂心?”
谢栗一时间根本想不出合适的谎话来搪塞, 急得脸都红了,支支吾吾地去拦谈恪的手,声音几近哀求:“你别看你别看,求你了 —— 一会你就知道了。”
那边做饭的阿姨也伸头过来帮腔:“先生别欺负小谢了, 快让他先把那碗汤喝了。”
谈恪松开手, 转而捏住谢栗下巴, 不顾那边阿姨可能还看着,狠狠地在谢栗的嘴唇上亲了一口:“你现在都有小秘密了,是不是?”
谢栗动动嘴唇:“反正你早晚就知道了嘛。”
谈恪松开他,抱起胳膊, 好整以暇地看着谢栗:“快五点了,要等谈忻来才开饭吗?”
谢栗被问得差点跳起来:“你怎么知道谈忻要来?”
谈恪指着他的手机:“因为我也叫她帮我带东西来着。”
谢栗狐疑:“你叫她帮你带什么?”
谈恪笑得像个老狐狸:“那你叫谈忻来美国干什么?”
谢栗鼓着嘴,挣扎片刻,霍然起身:“不说算了!”
谈恪眼看着谢栗走到客厅,又从客厅钻进阳台,这才收回目光,站起来溜达进厨房,靠在门边问正在做饭的阿姨:“谢栗这个季节弄那么多过来,就那么干放着养不了几天。回头联系个工人,过来搭个暖棚吧。”
阿姨手一抖,差点把铲子扔进锅里:“哎哟,我年纪大了可经不起吓 ——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谈恪摇摇头,笑得三分得意七分无奈。
这房子买的时候是签了景观保护协议的。谢栗不知道,这几天大张旗鼓地往后院里搬东西,HOA 的人早就把邮件发到了肖助理那里。他哪有不知道的道理,只是不想破坏谢栗的兴致,又忍不住逗他罢了。
时针指到七,谈忻终于来了。
谢栗蹦蹦跶跶地冲过去开门,谈忻左右手各拎着一个大袋子。毛毡质地,没有 logo,看起来贵得很没名堂。
谢栗想帮她接过来,结果谈忻心虚地把手往后一躲,朝谢栗身后点头:“哥,我给你拿楼上去。”
难得一家子都凑齐了,阿姨做了一桌子菜,结果一个个都吃得心不在焉,只有谈忻吃得最香。
谢栗扒了两口就放下筷子:“我吃饱了,我要上去看邮件。”
谈恪看他一眼,也不拦着,等谢栗上去关了门,才转头问谈忻:“里头的东西检查过了吧?”
谈忻嘴里塞着肉,头都不抬:“肖靖办事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谈启生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其中一个,拿筷子尾磕磕桌子,问谈忻:“你给你哥拿了什么?”
谈忻把嘴里的蛤蜊蒸蛋咽了下去,又给谈启生舀了一勺:“爸,我哥他们两口子要玩情趣,咱们就当看个节目吧。提前知道大结局就没意思了,吃饭吃饭。”
谈启生不干了:“今天这是你哥的终身大事,怎么 —— ”
老爷子猛地闭上了嘴 —— 他话说一半,才发觉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拿眼去瞟谈恪。谈恪正拿着汤勺给自己盛汤,一副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
谈启生频频看表,终于挨到八点过半。他拿着汤匙对着嘴边要吃不吃,实则是竖着耳朵在听外面的动静。
终于等到一串细弱的铃铛声音。
谈启生和保姆阿姨同时抬头。
“咳咳 —— 你去下后院,” 谈启生说,“去帮谢栗搬个东西。”
谈恪挑挑眉毛:“搬什么?”
谈启生随口胡说:“搬花。”
谈恪施施然地站起来,作势要往客厅去,刚迈出一步又被谈启生喊住。
谈启生上下打量,对儿子这一身家居服和棉拖鞋的打扮实在是不满意:“你,你那什么,别穿着拖鞋睡衣去,去去,换个鞋换个外套。”
谈忻坐在旁边捂着嘴吃吃地笑。
谈恪都不忍心揭穿着这一群老老小小,再没有比这更假的了。他叹口气,转身上楼。
“爸,你这谎撒得也太假了。” 谈忻等谈恪上去了,才开口说。
谈启生也站起来:“反正给他骗上去了。” 他转头催保姆阿姨,“咱们去二楼,二楼能看着。”
谈忻拉了她爸一把:“您骗什么呀,我哥八成是已经猜到了。您老别去看了,回头再闹得小栗不好意思了。您就坐着踏踏实实地吃饭,等着一会认儿子不就完了。”
阿姨也赞同:“他知道了,做饭那会就来问我,说后面给搭个棚,不然养不过冬的。”
谈启生惊得都口吃了:“那那那小谢知不知道?”
谈忻翘着指头剥虾皮:“他俩玩猜猜看大赛呢。可小栗那点心眼儿哪玩得过我哥呀。”
谢栗一个人站在后院里。
这套房子买的时候是带个院子的,院子对着后面那条街。
当初只是请人定时来割草,什么都没布置。
谢栗想求婚地点这件事想了很久。他和谈恪都不喜欢在公共场合出风头,更不喜欢被围观。如果可能,他更想能在熟悉的地方,有家人朋友的祝福环绕。
花是他自己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跑到鲜花农庄去选的。
人家说切了根的插在院子里过不了夜,这个温度第二天一定就蔫了。
于是谢栗咬咬牙,干脆连根带盆一起买了回来。
本章完
起点 二十
小串灯是亚马逊上买的,一共买了四十米,结果还六七米没用完,被他顺手缠在了前院的门上。
谢栗打着穿着一整套的正装,手里攥着一束包好的,左边的口袋里是戒指盒,右边的口袋里还塞着他的告白书。
阳台门被推开了。
谢栗的心脏在黑暗中砰砰地跳了起来。
一声轻响,串灯如约亮起。
谈恪花了半秒才适应了黑暗和光亮的连续转换,看清眼前的一切。
后院变成了的世界,空气里荡漾着甜蜜的成熟香气,在初秋的夜风里肆意地开放着,将周遭一切都染上旖旎的味道。
的花心里藏着一颗小灯,小灯亮成了一条线,一圈又一圈,蜿蜒地通向花园的深处。
像迷宫,又像引路的信号灯。
他的小爱人,就站在花园中央,亮圈的尽头,捧着一束花,等待着他来采撷。
谈恪将手背在身后,沿着花心中亮光的指引,一步一步地靠近。
谢栗的心脏跳个不停,写在卡纸上的字词此刻全都堆在他的舌尖,只等着那个人靠近,靠近他的轨道。
“栗栗。” 谈恪走近了,仍然背着手,站在谢栗面前,语气里的责怪带着戏谑的意味,“你怎么能抢在我前面做这件事?”
谢栗握着那束花,庄重地抬起头:“谈恪。”
谈恪便收起了脸上的笑,回以同样的庄重:“我在。”
“我是一颗很小的星星,我的质量不够大,我的引力也不够强,我的氢不够多,我的热度不够高。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想邀请你,请你走进我的轨道,请你和我变成一对双星,彼此环绕,永不分离。”
谢栗攥着花束,有没剪干净的花刺戳在他的手心,但他却丝毫不觉得疼。
他的眼睛里有串灯的倒影,一点一点,像是天上的银河在他的瞳孔间舒展身姿。
“我是一颗没有来路的星星,但我想照亮你往后所有的路。”
谢栗紧张地去摸口袋,试图掏出口袋里的戒指盒,这样他就能说出那句话。
但谈恪忽然靠近:“栗栗,先等一下。”
谢栗插在口袋里的手顿时僵住。他不明白谈恪为什么要让他等等。
“我都说了,你怎么能抢在我前面做这样的事呢?” 谈恪一直背在背后的手终于拿了出来。
“我猜你已经买好了戒指。不过幸好我发现得还不算太晚。”
谢栗这才借着串灯的光看清谈恪手里拿着的东西,是一只熠熠的花环冠冕。
花环正中镶有一颗硕大的蓝宝石,金属丝线勾连起的水波纹簇拥着指甲盖大小的钻石勾勒成数朵小花环绕一圈,金属细线间细碎的空间被更多数不清的碎钻悉数填满。
谢栗只在博物馆里才见过这样华贵的东西,一时间微微张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那么现在轮到我了吧?”
谈恪弯下腰,将价值连城的宝石花冠郑重地戴在谢栗的头上,然后扶着他的肩膀,“谢先生,我请求你,将我笼罩在你的光芒下,将我纳入你的轨道中,为我照亮前路,为我冠上你的名字,直到宇宙将我们变成尘埃,再也不分你我。你愿意吗?”
谢栗抖了抖嘴唇,眼角挂着泪。头顶的花冠火彩陆离,却不如他的眼泪晶莹。仿佛他生来就是真正的王子,眼泪掉下来会变成钻石。
谢栗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求婚的角色忽然间就被颠倒了过来,但他急着把手里的盒子往外抽:“我愿意,我愿意的。”
盒子打开,就是最普通的一枚铂金素戒。比起谢栗头上贵重的宝石花冠,几乎不值钱。
但谢栗郑重其事地将戒指拿出来,翻过内圈给谈恪看:“我在里面刻上了我的名字。”
谈恪伸出手,像虔诚的骑士等待他的王子封授。
他看着指环被慢慢套入无名指上,然后转而握住谢栗的手,在手背叠上轻轻一吻。
谢栗被握着手,不知怎么地,眼泪忽然就止不住地往下掉。
谈恪哭笑不得,赶紧把人搂进怀里,一边用定制西装的袖子给他擦眼泪:“怎么还哭上了?让我看看你哭什么,该不会是后悔了吧?”
谢栗在他怀里使劲摇头,抽着气,边哭边算账:“我问你,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打算求婚了?谁告诉你的?”
谈恪赶紧表示清白:“你往家里搬花,物业去找肖助理了。我都是猜的。再说我本来就是打算今天求婚的,就算你不说,我也要说的。这都是因为咱们两个心有灵犀。”
谢栗仍旧不相信:“那谈忻给你的大盒子?”
他不说谈恪差点忘了这事:“那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谢栗扶着价值连城的头冠仰头看谈恪,一脸迷惑:“什么生日礼物?”
“来。” 谈恪牵着谢栗往屋里走。
谢栗扶着头冠不敢撒手,那头冠死沉。谢栗生怕一不下摔在地上再摔掉一颗钻,那他的肉都要被剜出来了。
“你怎么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呀。” 他忍不住拉着谈恪问,“太贵重了,我好怕把它搞坏。”
谈恪牵着他,小心地从花园里绕出来:“因为我看到这个东西的时候,就在幻想你戴上的样子。”
谢栗抿着嘴:“以后我有钱了也会给你买更贵更好看的戒指!”
谈恪回头看他一眼:“我更喜欢你花钱去报个健身课,着重练一练腰腹力量。”
谢栗气得想打人,偏偏腾不出手来。
两个人从阳台进来的时候,家里人就在客厅里等着。
谈忻蹦过来,要看谢栗的头冠:“我的天,太好看了吧!” 她拉着谢栗不撒手,“小栗你一定要办婚礼啊!这个头冠不在婚礼上秀一圈太可惜了!”
谈启生坐在沙发上,朝谢栗招招手:“孩子,过来。”
谢栗看看谈恪,走到谈启生跟前。
谈启生手里握着一个盒子,打开来,绒布上躺着两块玉,一块雕的是佛,另一块雕的是观音。
“这是谈恪小时候我请人打了。” 谈启生叫谢栗在自己旁边坐下,“那个时候那边的玉出名,很好的羊脂玉料子,叫人打了一对,是打算他成家的时候给他的,男戴观音女戴佛嘛。可没想到他领回来一个男孩子。”
本章完
起点 二十
谈启生话说到这里,谢栗脸上不由得黯了黯。
他一直觉得这件事情上有些过意不去。虽然性取向是天生的不能改变。但谈恪和他在一起,就意味着谈启生失去了含饴弄孙的机会。
谈启生看出了他的心思,于是将盒子整个都塞进他的手心里:“但不论男孩女孩,最重要的是他喜欢。爸爸现在把这个给你,希望能保佑你们日后幸福,健康,相互扶持,白头偕老。”
谢栗的眼泪又要含不住了。他接过盒子,使劲点点头:“伯伯我会好好照顾谈恪的。”
谈启生笑着看他:“还叫伯伯?”
谈忻趁机在旁边起哄:“哎哥,你说我是叫小栗嫂子呢,还是叫姐夫呢。”
谈恪摆着脸故意凶他:“没大没小的。”
直到谢栗被谈恪拉上楼,谈忻还没想出个合适的称呼来。她拉着谈启生在楼下嘀咕:“叫嫂子总觉得怪怪的,可小栗比我小那么多,我也不能叫哥吧?我要叫他弟弟,我哥会不会打我啊?”
谢栗在楼梯口听得面红耳赤,逃一样钻进卧室里。
谈恪正站在窗边,帘子被拉开了,谈恪盯着窗户好像在研究什么。
谢栗心里头暗道一声糟糕,赶紧过去,果然谈恪黑着脸转过来:“我还奇怪那会看着你是上楼去了,怎么不声不响就钻到后院里 —— ”
谢栗顺着谈恪的目光看过去,窗外横着一架梯子,那是他刚才从卧室爬进后院时用的 —— 用完忘了收起来了。
“我怕我从楼梯下来,再被你看到。” 谢栗不忘扶着自己的头冠,心虚地解释着。
谈恪气不打一处来:“我爸就没劝着你点,由着你这么胡闹?”
谢栗嘟囔着出卖了他刚认了不到五分钟的爸爸:“他明明答应了帮我把梯子收起来的。”
谈恪彻底没脾气了。
谢栗摘下花冠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然后去抱谈恪的胳膊,试图转移话题:“你为什么要送我生日礼物呀?我生日不是今天的。”
谈恪的眼神软下来:“以后就把今天当做你真正的生日,好不好?”
谢栗怔了怔,慢慢抿着嘴唇笑起来:“因为你爱我,所以你爱我的这一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是吗?”
谈恪被他的自说自话逗笑了,捧着他的脸问他:“我是只爱你这一天吗?我哪一天不爱你?有没有良心?”
谢栗破天荒地吃了回没名堂的干醋:“你见到我的第一天,就不爱我。那天你不仅不爱我,你还讨厌我。”
谈恪眯起眼睛:“那天怎么了,那天我都忘了。对了,说起来,那天你还是别人的男朋友呢。”
谢栗自己都忘了这茬了,一下子闭上嘴,再没有无理取闹的立场了。
谈恪满意地在他脸上亲亲:“我带你去看礼物。”
其实谈恪不仅没忘,反而记得清清楚楚。
他记得那天谢栗追在他们身后,看着宋易的眼神让人无论如何都愉快不起来。
他后来想想,也许他的一见钟情发生得比他自己预想得还要早。不是因为观测站敞开穹顶下小男孩脸上的渴望,也不是酒店暖房阳光下惊慌失措的脸,而是更早的时候,在他们荒诞狗血的第一次相见,他已经被吸引了。
好像冥冥中有一条轨道,指引着他要朝着命定的这个人走过去。
谈恪的礼物是一架古董天文望远镜,装在谈忻提来的大袋子里。镜筒和脚架被分别安放在两个丝绒大盒子里。
19世纪末的手工制品,镜筒布满划痕,时间的印记清晰可见。
整个镜筒是黄铜镀金的,拿在手里沉甸甸。开普勒折射式,二点五厘米的目镜,用了卡尔蔡司最早的 T镀膜技术。
谢栗拿着翻来覆去地看。
谈恪站在一旁,名为解说,实则卖弄邀功:“这架望远镜其实不值什么钱,只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这个镜头。这是卡尔蔡司第一批试生产的望远镜镜头。当年总共只有二十副,剩下的都在战争中遗失了,这是唯一被保存完好的一套。”
他指点谢栗将镜筒反过来:“你看,这里,还能看到当时的型号。”
谢栗偏过头对着光,果然看到了镀膜下细小的字母 —— Tessar。
“据说这就是第一代天塞镜头了。” 谈恪说。
谢栗爱不释手地看了好久,才小心翼翼地将镜筒放回丝绒盒子里。
谈恪从后面抱住他,吻他的头发:“喜欢吗?”
谢栗侧着脸去谈恪下颌上的胡茬,扎扎的:“你送我这么好的东西,下回你生日的时候我要伤脑筋了。”
“不,我只是回礼罢了,回报世界上最好的礼物。”
谈恪低头吻着谢栗,从唇齿间露出一词半语。
“我有一颗星星了。”
作者有话要说:- -
感谢大家几个月来的陪伴和耐心!鞠躬!
正文就到此结束了。
后面会有两到三个番外,大家可以在评论区点梗,我抽几个来写。 ps:车是不可以的_(:з」∠)_
我们下本再见~
方显:老婆,我想结婚。
沈之川:哦,那你想啊。
感谢在2019-12-05 11:20:57~2019-12-07 12:58:0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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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07章番外 一 贝贝
关于老师的结婚
沈之川休假完回学校后, 手上多了一枚祖母绿宝石的大戒指,成色漂亮, 隔壁办公室的老师怎么看怎么像真的。
隔壁老师为这件事嘀咕了半个月,终于有天在和沈之川一起去食堂的时候,没忍住张嘴问了出来:“哎小沈,你这戒指, 看着像是祖传的吧?”
沈之川低头看看无名指上套的戒指,习惯性转了转,状似无意地开口:“哦, 这是家里长辈送的对戒。”
一句话十个字, 信息量浓稠度爆表, 隔壁老师隔了三秒才缓过来:“小沈,你这是谈恋爱了?准备结婚了?”
沈之川不置可否:“嗯, 见过家长了。”
其实沈之川何止见过家长, 他专门休假一趟,穿红戴绿地, 连仪式都办完了。
只是没在学校里到处说罢了。
去年十一的时候,方显他妈妈和他爸爸怄气,玩离家出走,凌晨杀到兰城来找小儿子。
第二天早上, 沈之川穿着睡衣, 露着半边被狗啃过的脖子, 迷迷糊糊地打开方显家的门, 进来找咖啡滤纸的时候, 和正在指挥方显做早饭的方妈妈碰了个脸对脸。
沈之川见家长的第一面,既不端庄,也不郑重,成为了沈老师这辈子抹不去的人生污点。
方妈妈喜欢沈之川喜欢得不得了。
方显之前把人捂得紧紧的,他妈妈就见过朋友圈里那张照片,半边形容昳丽的脸,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扶着方向盘,那样子有股说不出的慵懒和勾人,是不分性别的美。
方妈妈当时只当方显是被哪个生意桌上的小妖精勾了魂,哪想到一见真人,分明是个端端正正又挺拔清雅的大学老师。
方妈妈满意得很,立刻就忘了自己和方爸爸还在怄气中,连夜视频汇报。
方爸爸当场就急了 —— 满意就赶紧把人领回来,还墨迹什么呢。
方显在这件事情上态度回避,不仅天天催着他妈妈赶紧回去不说,还想方设法地阻止沈之川和他妈妈碰面。
只是借口太拙劣,一下就被沈之川看出来了。
但沈之川脸上不显,嘴上也不说,只是点头答应,出门也是默默错开可能和方妈妈撞上的时间。
但这两个人门对门地住,家里还都有个闲不住的妈妈。方妈妈和沈妈妈白天出门遛弯在电梯里碰上对方的概率,就像月亮缺了就要圆回来,早晚要发生。
于是方妈妈在兰城住了一个星期后,沈之川有天下班一推门,正赶上方显他妈妈坐在他家客厅里和皇太后姐妹执手,相谈甚欢。方显坐在对面,面露假笑。
方显他妈妈见到沈之川就高兴:“哎呀,小妹,你把儿子养得真好,又俊又乖,还是个大学老师。我这辈子就没没想到贝贝还能被一个大学老师看上。你说我们一家都是大老粗,和你们书香门第的人家坐在一起,就是自惭形愧。”
方显听见“贝贝”两个字,实在忍无可忍,站起来说自己回去做饭。
沈之川在这种热烈的氛围里呆不住,托口去帮忙也跑了。
本章完
第107章番外 一 贝贝
方显系着围裙站在流理台前,流理台上一字摆开一溜海鲜。
沈之川开门进来:“贝贝?”
方显手里的螃蟹应声而落,挥着两只大钳子在厨房的地方上扭动,怎么都翻不过来。
方显苦着脸求他:“川川,你别了……”
贝贝什么的,简直是他帅气多金形象上的一个污点好吗!
沈之川看他可怜,不嘲笑他了,转而说起另一件事:“我还以为你不想让我见你妈妈,是因为她不喜欢我。”
“你怎么会这样想?”方显完全没想到沈之川能想到这种原因上去,“我妈很喜欢你,非常喜欢,满意得不得了。是因为是你说不想那么早见父母嘛。”
方显低头看地上那只螃蟹,声音委屈,样子可怜,比躺在地上八脚朝天翻不过来的螃蟹还可怜。
沈之川一时间哑了,过了许久才迟迟地开口,带着满心歉意:“对不起,我那个时候……”
“没有,川川,我不是怪你。” 方显摇头,阻止了沈之川接下来要说的话,“你只要告诉我该怎么做,剩下的事情都交给我就好了。”
沈之川再度沉默起来。
方显身上有种格外宽厚的东西,不论他做什么,怎么矫情延宕,那东西都厚厚地裹着他,跟着他。
方显越是这样,他就越觉得自己形容丑陋 —— 不断地吞噬着这种好意,像一只缩居在地下的鼹鼠不停啃食破坏着植物的根茎。
鼹鼠不知道把根茎咬断植物就会死,土地会沙漠化,赖以生存的地洞也将不复存在,最终盲鼠将在地表难逃天敌追猎和阳光炙烤。
但人知道,人知道得到过又失去的滋味。
沈之川忽然避过身,抬手去擦眼角。
方显急了:“川川,你别哭啊。没事的,你不想见也没关系的,真的,我回头和我妈说说,她会理解的 —— ”
他想抱沈之川,无奈刚才摸了海鲜,满手腥味。他赶紧转过身去洗手:“我妈就是那么个人,说风就是雨,但你要不想见或是怎么样,她会尊重你的。真的没 —— ”
沈之川忽然从后面抱住了他:“方显,你想结婚吗?”
自来水就那么流着,无人搭理。一双沾满洗手液泡泡的手停滞在洗手池上方。
方显平日里口舌伶俐,应酬场上见着谁都是谈笑风生,但这会难得地结巴起来,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
“川川,我不想,不是,我想 —— 不是,我当然想,但是你现在想结婚了吗” 方显急躁地甩了甩手上的泡沫,两下在水里冲干净,终于想起来关上水龙头。
沈之川抱得很紧,侧脸贴在方显背上,蹭了蹭:“我想,我现在想。”
沈之川第一次去方显家之前,自以为他自己对方显家的富有程度心里是有数的。
本章完
第107章番外 一 贝贝
等他真的到了丽安,下了车站在方家门口的那一刻,沈之川终于意识到,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真的太浅薄了。
之前所有的疑问都得到了解答。
为什么方显会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挨罚跑步跑到虚脱?因为他家院子就在山头上,整片山都是他家的院子,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绕山跑,能不虚脱吗?
为什么方显和他哥在家玩捉迷藏能差点把自己溺死?因为他家在“院子”里搞了一个硕大无比的人工湖,别说溺死一个,溺死一个连都不成问题。
方显他爸是个非常讲究排场的商人。家门口一座金碧辉煌的大门,门口整整齐齐地候着两排员工,可能是家里的工作人员,一见他们下车,立刻集体鞠躬大喊:“沈教授好!沈教授辛苦了!”
沈之川差点就想扭头钻回车里去了。
方显赶紧拉住沈之川,小声哄他:“你别嫌弃,我爸就是想表达一下对你的热烈迎接,没别的意思。”
沈之川不是嫌弃,而是无所适从。他只能被方显拉着手,顶着两边一道道炙热的目光,硬着头皮走进那扇金光灿烂到日月失色的大门里。
沈之川第二次去方显家前,他以为自己已经对方显家的金碧辉煌有了全面的心理准备。但等他被方妈妈领着去参观自己将要举办结婚仪式的场地时,他再次意识到,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还是太浅薄了。
方妈妈非常热情地拉着他到处看。
“来小川看看这边,宾客的伴手礼,怎么样,还过得去吧?” 方妈妈随手拉开一个印着两个巨大花体字母的橙黄色袋子,“哎呀,你看,这就是太匆忙了,只能叫他们送成品来。要是方显早点告诉我们,提前个一年两年的准备上,定制一套送人,这多美呀。”
沈之川伸头看看袋子里作为伴手礼的爱马仕手包,实在是不知道自己能发表点什么建议,只好真心实意地客套:“阿姨,这就已经很好了,已经很让你们费心了。”
方妈妈拉着沈之川在铺满了金色粉色水晶玫瑰的大厅里瞎转,转累了就拉着沈之川坐下。
“我就是当妈妈的,什么好的都想给他。” 方妈妈接过保姆端来的参茶,先递给沈之川,“这么多年把他放在外面,包括他爸爸哥哥,家里都觉得亏欠他。回头他哥给你什么,你就拿着,应该的。”
沈之川感觉里面有隐情,没忍住问了一句:“他为什么那么小就出国了?”
方显他妈妈倒是不惊讶:“贝贝没告诉你也正常,他从来不喜欢提这件事。” 她顿了顿,“他小时候被绑架过。”
其实是最常见的豪门事故。父母做生意的时候砸了别人的饭碗,对方就拿最小的孩子来要挟。
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孩子不是一个健康孩子。他有先天糖尿病,在绑匪手里出现了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施救不及,引发脑水肿,在鬼门关前狠狠地晃了一圈。
方显康复以后就被惊弓之鸟的父母送出了国,在异国他乡和管家两个人过日子。
晚上沈之川洗过澡,躺在客房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方爸爸认旧俗,坚决不让小年轻在婚前见面。反正方家地方大,一个住在山这边,一个住在山那边,想见也见不着。
方显在沈之川心里变得越来越惹人怜。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先是在生死线上走一遭,接着就在异国颠沛。方家是有钱,不至于叫他吃物质的苦。可父母家人的陪伴,靠钱也能补吗?
沈之川至此终于有些明白了为什么方显有时候会那么粘人,为什么方显会那么喜欢和他在家呆着。
因为那是方显整个童年少年都没有的东西吧。
本章完
番外一 贝贝(2)
婚礼前一天的晚上,沈妈妈和沈之川谈了很久。
她起初没想过沈之川能走到谈婚论嫁这一步, 尤其是在沈之川为了前恋人单身了那么多年之后 —— 她虽然在嘴上催着沈之川, 但心里其实根本不敢抱任何指望。
而如今沈之川不仅被对方家人接受了, 还马上就要举办婚礼了。
她总算能松口气。
“我就想让你能像别人一样过日子,” 她说, “其实妈不是在乎是男是女,是怕别人有的你没有。”
沈之川的婚礼本质上还是披着西式外皮的中式婚礼, 省掉了空中飞纱,车队绕城三圈接新娘和母亲领着沈之川上台把手交给方显的环节, 但是却逃不掉新人当众互诉衷肠和嘴对嘴吃苹果的难关。
用方显的话讲, 都回家了, 就别当什么 Alex,Chris 和 Kevin 了,老老实实地配合乡亲们做个狗蛋牛胜大军。
谢栗在学校里来不了, 谈恪倒是来了, 同行的还有公司几个高层和投资者。
方妈妈出手阔绰, 给客人的红包都是按沓算的,见到亲戚更是不要命地往人家怀里塞砖一样厚的红包,一边塞一边炫耀自己又多一个儿子。
沈之川和方显一块敬酒,被夸到心里发慌。方显端着酒杯牵着他的手,和他耳语:“没事, 我妈这是显摆呢。我家往上倒三代,脚上的泥都没擦干净。我和我哥虽然上过大学,到底还是跑去做生意了。我妈被暴发户三个字压了一辈子, 就喜欢文化人。尤其是大学老师,太给她长脸了。当年我哥跟我嫂子结婚,也是这样,习惯就好了。”
方显的嫂子是搞测绘的,一个身材娇小却异常麻利干练的女人。方显他哥一个高壮五大三粗的男人站在旁边,握着沈之川的手,说了没两句就哽咽起来,被老婆翻了个白眼。
方显的嫂子垫着脚拍拍沈之川的肩,往沈之川手里塞了张银行卡:“你们两个不容易,要好好过,别搭理别人怎么想。有事就给家里打电话。”
她说完还朝亲戚那桌翻了个白眼,又转过来单独叮嘱沈之川:“要是有人说话不好听,你就当面骂回去,咱家给你撑腰,不惯他们臭毛病。”
沈之川抿着嘴笑,笑得羞涩又傻气。
沈之川的婚礼一直闹到深更半夜。方显身体原因不能多喝酒,沈之川又被护得紧,最后就变成了方显他哥一个人挑全场,喝到走不动路的几个干脆被抬进了客房。
第二天一早,方妈妈把沈之川和方显叫去了后边的小楼。
沈之川走近了才发觉,那是一座家祠。
丽安人家族观念重,家家都有座祭祖的祠堂。
方爸爸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方显他爸爸肤色很深,一看就是早年常在外面跑。后来虽然发达了,但仍旧洗不脱以前吃过苦的痕迹。
“来,见见祖宗。”方爸爸指着地上两个团垫示意他们跪下。
“我昨晚上把之川的名字写进族谱里了,以后你就算我们方家另一个儿子。你们给长辈磕个头,叫家里的长辈认认你,以后在外多多保佑你。”
敬完祖宗,方妈妈拿着一个大盒子过来,把沈之川和方显叫到面前。
打开来,是两枚戒指,都镶着色调浓艳的深绿色宝石。
“这是我们给方显准备的对戒,现在他结婚了,这东西终于派上用场了。”
方妈妈拉起沈之川的手,把昨天刚刚套上的铂金素戒摘下来,给他换上了颇有分量的宝石戒指。
“祖母绿象征着爱和美好,爸爸妈妈祝愿你们白头偕老,永远幸福。”
婚礼后的第三天,沈之川和方显就出发去采尔马特度蜜月了。
本章完
(2
正好沈之川的申根签证还有效,方显又想爬山,两个人一合计,干脆买了机票去瑞士。
他们在离里采尔马特五公里远的塔什改乘火车进山。到了采尔马特,第一件事就是去买衣服。
采尔马特的春末仍旧冷,还时不时有雪。倒是有火力旺的老外光着膀子露着两条毛腿满街跑,沈之川越看越觉得冷,拽着方显就往旁边的商店里钻。
采尔马特虽小,五脏俱全,一条商店街从日用品到奢侈品都能找得到。
站在商店街的珠宝店门口,仰头就是仍旧白雪环顶的马特洪峰。
正值黄昏,日月各据天空一侧,素白的峰顶被染上热烈饱满的夕红,宛如冰雪女神头顶彩色的宝石桂冠,闪着迷人的光彩。
沈之川站在商店街前,看得入了迷,忽然被人从身后遮住眼。
那只手带着沈之川熟悉的味道。
“总盯着看眼睛要不舒服了。” 方显从后面抱着他,顺势在他耳后吻了吻,“明天我们到跟前去看。”
方显定的酒店在滑雪场附近,红色的公共电车摇摇晃晃地将远道而来的爱侣送到山谷缆车站,在那里坐电梯上山,出来就是酒店前台。
预定的屋顶套房坐落在酒店深处的至高点,沈之川拉开窗帘,抬眼便是马特宏峰挺拔的身姿,最陡峭嶙峋的那一边与他遥遥相望。
晚餐是在房间里吃的。酒店送来奶酪锅,烤黑脸羊,新鲜的贻贝和基围虾。
两个人都饿了,加上菜品鲜美,很快一扫而空。
吃过饭,方显说要收拾东西,于是沈之川揣了瓶红酒跑去阳台看风景。
浓稠的黑一团团堆在天边,吞掉最后一丝天光。
山下的小镇在黑暗中愈发灯火通明起来,像展览馆里那些点了灯的琉璃玩具,晶莹剔透,玲珑可爱。
沈之川就着夜景喝酒,喝两口便觉得有些无聊。他正想着要进屋找方显,方显就来了,手里托着今天刚买的外套,先给他裹在身上:“出来多穿点,晚上冷。”
沈之川回身去抓方显的手,举起手里的酒瓶笑着邀请:“喝酒吗?”
他的眼睛笑得弯起来,圆润的弧度遮住了平日里的凌厉冷淡,柔和可爱。
他身后就是流光溢彩的雪山小镇,灯火从背后裹住他,像裹着一个礼物,等着人来拆开。
方显望着那双眼睛,强忍下想要将人拉过来亲吻的渴望:“来,我们换个地方喝酒。”
沈之川不知道他们住的这套房竟然是两层。
方显带着他走到套房玄关处,拉开那扇和墙壁几乎完美贴合的门,拾级而上。
原来上面另有一层,竟然是桑拿淋浴间。这间房三面都被透明玻璃围着,正值落地窗下的林中山雾渐起,霏霏白烟,宛若仙境之上。
方显替沈之川拿下肩上的外套。里面薄薄的羊绒衫氲透出皮肤的热度,手指擦过,凭空带出一丝温存。
他反手将衣服挂在门口,又从后面抱住沈之川,替他将衣服一件件脱下,丢进专门用来存放衣物的储物箱里。
直到他的手摸到皮带的金属纽扣时,沈之川终于开口阻止他:“我自己来。”
本章完
番外一 贝贝(2)
脸上还带着一丝明显的羞红。
方显笑笑,在沈之川光滑的肩膀上捏一捏:“好,你慢慢来,我先进去调水温。”
他三下五除二脱了自己的衣服,哧条条地拉开桑拿室的玻璃门。
和一身肌肉不怎么发达,身上到处都是软肉的沈之川相比,方显是练过的。他每每动作,或抬手或弯腰,都有肌肉收放,带出流畅漂亮的线条。
沈之川喜欢正面。
正面的时候,他就能看见方显撑在他身侧的手臂肌肉发力鼓起,皮肤下有贲张的力量涌动着,是方显最有攻击性的时刻。
他这么想着,不自觉脸色愈加红起来,伸手推门进去。
方显正站在淋浴头下清洁身体,忽然被人抱住,他脸上都是洗发水的泡沫不好睁眼,只能抚慰地拍拍沈之川环在他腰间的手:“怎么了?”
沈之川在他身后摇头,另一只手却伸进他耳后的头发里四处摸索:“妈说你以前在这开过刀。”
方显愣了愣,两下冲干净脸上的泡沫,这才睁开眼拿下沈之川的手,转过去:“都多少年了,那疤早没了。我都忘了具体在哪了。”
沈之川去环他的腰,下巴压在方显的肩膀上,半边脸颊紧紧地贴着方显被热水烘得发烫的皮肤,哑着声音:“那时候你害怕吗?”
方显搂着沈之川,顺着他被水淋湿的光滑后背一下下摩索着,语气松和:“那个时候也怕,后来更怕。当有一天我明白到死亡意味着什么,意识到假如我在那个时候没有侥幸活下来会错过什么,才觉得真怕。” 他轻轻地笑了一下,好像自己在讲什么好笑的事情,“说起来,我好像一直都是活在这样的恐惧里。如果下一刻我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回视自己,现在的我拥有什么呢?”
沈之川摇摇头,收紧手臂:“别怕了。有我呢。”
有我,我陪你走遍世界,陪你捉住红尘里每一寸光阴,陪你尝试每一种可能,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因为曾经饱满过彼此,填充过对方,所以死亡再不会面目狰狞。
别怕,贝贝,有我在。
作者有话要说:来了!
呜呜呜呜我也好喜欢川川贝贝。
方显的勇敢和栗栗不一样。栗栗是从未得到过,所以肆意妄为胆大包天,渴望着用外面的花花世界将自己填满。
方显的勇敢是另一种,因为知道自己终将会失去,所以活在一种紧迫感里,加倍珍惜着眼前,不放过每个可能。是这样的心态,才让他一直追着沈之川,也是这种心态,让他热爱生活。
祝愿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热爱,一直爱下去。
(怎么说的好像完结了似的,不,其实还有番外,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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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