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处罚993起,朝阳公安加大涉出租房屋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5月以来处罚993起,朝阳公安加大涉出租房屋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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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持续强化出租房屋安全检查,落实“除隐患、净环境、防事故”各项工作措施,为辖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新京报记者获悉,5月以来,朝阳公安分局共依法处罚涉出租房屋违规行为993起。

据警方介绍,5月31日,朝阳公安分局朝外大街派出所在对出租房屋开展日常检查中,发现工体南路一出租房屋为某公司承租的单位宿舍。该宿舍日常居住多名员工,但该单位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及时到社区流管站登记居住人员信息,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后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6月3日,太阳宫派出所在辖区太阳宫金星园小区一处出租房屋内查获一起违法犯罪案件。经查,出租人黄某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履行房屋管理责任,对房屋内存在的治安隐患失管失察。公安机关依法责令黄某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以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6月4日,南磨房派出所在中水电小区一出租房屋内查获一违法犯罪人员。经查,出租人高某未履行定期检查责任,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对房屋使用情况不监督、不清楚,致使房屋内存在严重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法对出租人高某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6月12日,三里屯派出所在新东路一出租房屋内查获违法犯罪人员。经查,二房东李某某未履行定期检查责任,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对房屋使用情况不监督、不清楚,致使房屋内存在严重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朝阳公安分局部署各派出所和社区民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查短板、补漏洞,严罚严管、以罚促管,压实房东、中介、单位、机构、组织等各方责任。特别是针对用工单位租房、房东及二房东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查处有关违法行为,予以高限处罚,形成警示震慑,引导相关群体依法依规经营。

同时,警方深入摸排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相关问题,广泛开展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宣传,确保相关责任主体知政策、明要求、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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