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调研推广前期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经验,部署推进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落地生效。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保交房及“白名单”机制。人民银行将借鉴前期试点经验,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强制度保障和内外部监督,坚持自愿参与、以需定购、合理定价,确保商业可持续,严格避免新增地方隐性债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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