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在西沟乡黄土村河沟里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应该是国家保护动物,需要救助!”6月11日下午3时左右,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公安分局花果派出所接到群众毕某报警求助,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时,毕某正用衣服为受伤的大鸟遮挡太阳,“这只鸟有些萎靡不振,精神状态不佳,疑似受伤,因为看着像是国家保护动物,明显是属猛禽类,我不敢动它。”
经民警现场初步判断,大鸟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游隼。因野外温度较高,民警戴上胶手套,轻轻把它放进纸箱并带到警车上,开启空调为它降温,同时迅速与十堰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
经野保站工作人员胡孝源确认,此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的幼鸟,体重约一斤,像是首次离巢,经检查身上无明显伤痕,目前还不能自主觅食,需带到野保站进行特殊护理一段时间后适时放归自然。
胡孝源说,成年游隼性情凶猛,以捕食野鸭、鸥、鸟雀类为主,偶尔也捕食野兔、鼠类等小型哺乳动物,是世界上俯冲时速最快的鸟类,是多个国家的国鸟。能在大西沟黄土村见到这样的保护动物,说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得很好,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很强。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应及时联系公安民警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进行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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