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湖南一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00:00
04:09

涟源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端午将至,为持续释放一严到底抓作风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涟源市荷塘镇党政办原主任、机关事务所原所长李哲科违规接待并套取资金报销接待费用问题。2019年,李哲科违规采购烟酒、土特产、水果、零食等共计46224元用于违规接待;事后,其安排工作人员采取虚开宣传费、印刷费的方式套取资金进行处理。2024年3月28日,李哲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02

涟源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龙飞、梁浩、李光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10月,龙飞、梁浩、李光远在前往新疆执行案件过程中,违规接受涟源市某公司业务员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并收受土特产、香烟及红包礼金等折合人民币共计2220元。龙飞、梁浩、李光远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4月10日,龙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梁浩、李光远均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资金被追缴。

03

涟源市安平镇桐树坪村党总支副书记吴成春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3年9月20日,吴成春违反相关规定超桌数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并收受亲戚以外本村村民礼金。2024年3月11日,吴成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主动退还。

上述3起典型案件中,有的违规套取资金用于接待;有的心存侥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有的不知敬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依然心无畏惧、行无规矩,顶风违纪、以身试法,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深刻汲取教训,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节日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带头抓作风、改作风,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易发多发“节日病”,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查违规吃喝,违规公务用车,违规套取差旅费、会议会、文印费等问题,坚持严的基调,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风腐同查,持续释放严抓不放、常抓不懈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护航涟源高质量发展。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