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福州“瓷天下”4A景区负责人发布视频称,“闽清县县政府多部门不当行为致景区关门”,引发热议。6月6日,新京报记者从福州闽清县委宣传部获悉,福州“瓷天下”景区“被迫关门”一事已进入司法程序,正与涉事企业沟通。同日,记者从“瓷天下”负责人处获得两份法院判决书,其中一份的判决结果显示“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瓷天下海丝谷’场地作物和设备行为违法。
视频中,自称瓷天下旅游董事长、景区主投资人的陈小兴召开景区被迫关闭的新闻发布会,并表示:“位于福州闽清县东桥镇的‘瓷天下’国家4A级景区,因闽清县委县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的一系列行为所迫,不得不于6月5日关闭!”陈小兴将控诉内容称为“五宗罪”,包括当地官方强拆景区、不解决出让土地三通一平等问题。
6月6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闽清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企业所反映的问题,我县已多次召集相关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目前是正在走司法程序,也正在与涉事的企业沟通,积极听取这个企业的诉求。”
与此同时,闽清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相关事项已进入法律程序了,企业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二审将于近期开庭。”
同日,新京报记者从“瓷天下”负责人处获得两份法院判决书。
根据《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闽0121初79号》,福建瓷天下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诉闽清县资规局“延迟交付土地行为”严重侵害瓷天下公司的合法权益。判决结果显示,驳回福建瓷天下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另据《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闽0121行初85号》显示,福建瓷天下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诉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于2023年1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确认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瓷天下海丝谷”场地作物和设备行为违法;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福建瓷天下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赔偿金1379112元;驳回福建瓷天下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已经下来了,认定东桥镇政府强制拆除景区的行为违法。”陈小兴说,“但我觉得强拆后的定损没有真正赔偿景区的损失,决定提起二审。”
陈小兴透露,强拆发生在2023年7月12日凌晨5点多,景区员工还在休息,一群人就围过来开始拆除。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陈小兴提及的“瓷天下海丝谷”景区,是瓷天下旅游投资开发的“中国瓷天下”旅游区的一期项目,占地面积525亩,拥有80多个项目和景点。这一项目始于2016年,是瓷天下旅游在福州市闽清县的招商引资中取得,随后跟闽清县政府签约,拟在闽清东桥深挖“海丝源头”文化,创造性开发规划总面积达3500亩的“中国瓷天下”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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