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辆本无法通过排气污染物检测的车辆,为何能在检测公司的“操作”下通过检测,获得排气污染物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
6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揭露了这起“广东省广州市G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李某山等6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上千辆不合格车辆如何通过检测?
尾气检测是筛查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倒逼维修治理、督促机动车达标行驶的重要手段。然而,提供机动车检测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营,“交钱过检”“包过”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
G检测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成立,经依法登记从事机动车检测经营服务,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检测报告。
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G检测公司为了提升公司效益和营业额,违法、违规向客户提供机动车检测服务,通过购买并使用OBD模拟器代替真实的车辆诊断仪进行检测、为未经维修的复检车辆购买虚开的车辆维修单、故意减少尾气收集比例、违规放置发动机转速感应器、让检测数据异常车辆通过审核等多种手段,使一千余辆本应无法通过排气污染物检测的车辆通过检测,并出具了排气污染物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
在日常调查中,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现了该案,于2022年1月18日向广州市公安局移送犯罪线索。
2022年4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2月14日以李某山等6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移送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3年1月3日,根据级别管辖,广州市检察院将本案交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是否为单位犯罪?
检察机关审查案卷后发现,涉案人员实施犯罪的目的都是“为G检测公司留住客源”。既然是为了单位利益,那么是否成立单位犯罪?
为厘清案件事实,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调取了证明授权签字人职责、公司资金往来等情况的书证,OBD模拟器提供方的证言等言词证据,查明G检测公司统一收取车辆检测费、统一支付购买造假工具费用的情况。
通过实地查看检测流程,了解各涉案人员工作内容等方式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还查明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站长在内的各涉案人员均明知公司存在造假情况,仍放任或在工作岗位上实施多种弄虚作假行为,未超出单位整体意志。故查实本案各涉案人员在出具证明文件的过程中各种造假行为均系为了单位利益,代表单位意志,属于单位犯罪。
于是,检察机关依法追加G检测公司为犯罪嫌疑单位。
错误数据是系统自动抓取还是弄虚作假?
审查起诉期间,涉案人员及辩护律师提出,错误数据是系统自动抓取的,在案证据不能推断检测中使用了OBD模拟器等意见。
为查明上述辩解情况,检察机关派员协同侦查人员多次实地查看检测操作过程、数值变化、后台数据审核过程,明确检测人员能够知晓主要过程数据,并自行选择报告虚假数据。
与此同时,办案人员还向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系统数据保存规则、数据异常与使用OBD模拟器的判定标准,明确检测数据恒定能够证明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023年11月3日,白云区检察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G检测公司、G检测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李某山、G检测公司站长蔡某家、G检测公司副站长卜某雷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15日,白云区检察院对具有认罪认罚情节且在G公司工作时间较短的G检测公司授权签字人林某文,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的G检测公司汽油线操作员王某、张某林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4年2月6日,白云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G检测公司判处罚金40万元,对李某山等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其中对卜某雷适用缓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山、蔡某家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4年5月30日,广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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