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之际,6月5日上午,四川广元市利州法院在月坝近月湖,挂牌成立了四川省首个高山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月坝高山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月坝高山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月坝高山湿地保护小区位于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距广元市主城区40余公里,幅员23.3平方公里,海拔1400—1900米,森林覆盖率达94%,珍稀动植物1000余种,原生箬竹林2万余亩、溶洞群20余处。月坝高山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聚焦集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宣传,发挥引领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效应,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牢固的法治保障。
“利州法院将月坝的高山湿地生态保护作为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司法之力守护好绿水青山,围绕月坝高山湿地生态区位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切实为月坝农、商、文旅的深度融合提供法院智慧和力量。”利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敏说。
月坝高山湿地保护小区
据介绍,近年来,利州法院不断完善构建“大保护”工作体系,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主动融入川陕甘渝四省市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探索构建涉环资类案件多元解纷、行政司法联动协作机制。2023年,利州法院与青川法院共建白龙湖流域“纽扣法庭”,成立白龙湖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站,共护一江嘉陵清水。同时,利州法院不断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做实环境资源案件回访制度,聘请7名生态修复监督员,敦促增殖放流、异地补绿、巡护管控等补救措施落到实处。2022年以来,督促主动履行生态修复金300余万元,放流鱼苗近20万尾,敦促复植补绿2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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