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长沙市中院发布通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曹炯芳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共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公开消息显示,曹炯芳自2016年起担任湘潭市委书记五年。其在任期内滥权妄为,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形成33个烂尾工程。
“落马”前,曹炯芳意识到被查,为了安全,与妻子一起烧外币,该细节也引发关注。
受贿数千万,被查前烧外币、做法事
曹炯芳是湖南澧县人,1964年5月生,本科和研究生就读于湘潭大学哲学系。1988年研究生毕业后,他在湖南省委宣传部《学习导报》任编辑4年。随后,他调任湖南省委办公厅,12年时间里从综合调研室干部升任至秘书处、信息处正处级秘书。
2004年,他回湘潭任职,先后任市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2010年以后,他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等。2013年起,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6年3月,曹炯芳任湘潭市委书记,至2021年7月离任。2022年3月,他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的岗位上被查。
长沙市中院通报称,2024年5月1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曹炯芳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曹炯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曹炯芳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曹炯芳的受贿金额,反腐大片《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披露了两次数据。“经查,曹炯芳违反多项党的纪律,涉嫌受贿2495万余元,不仅放任支持胞兄在湘潭‘提篮子’、揽工程,还帮助其在融资过程中牟取利益。”
“经查,曹炯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沈某等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达2000余万元。”
据上述警示片透露,曹炯芳的贪腐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为其胞兄牟利。如湘潭引进一个融资机构后,曹炯芳兄弟从融资机构收取的服务费中分得254万元。
二是为商人沈某某承接湘潭的工程打招呼。沈某某照顾曹炯芳一家的生活起居,还认干亲、当陪练、做厨师。沈某某称,“我们家里所需的,都会给他家备一份。这些都是为了获得曹炯芳的信任。”而曹炯芳为沈某某打招呼,“每次都是第一时间,一般都不会过夜。”
三是干部任用过程中收受贿赂。湖南湘潭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罗某,湖南安化县委原副书记、县长周贤等,都曾接近曹炯芳寻求“进步”。
上述警示片还介绍,曹炯芳被留置前,组织曾多次找他谈话,让其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可曹炯芳执迷不悟,对抗调查,拒绝接受组织的教育和挽救。
曹炯芳妻子邓某某在片中说,“春节以后他就越来越感觉到组织会查他,我们俩又一起把家里的现金清了一下,他发现家里有一些外币,他说到时候讲不清来源,只有烧掉了我们才安全,他一边烧的时候还一边跟我讲,说这个是我们俩带进棺材里的秘密。”
案发前几天,曹炯芳还邀请所谓“高人”到家里,搞宝葫芦镇宅等系列迷信活动,求菩萨保佑自己。
435亿元债务和33个烂尾工程
关于曹炯芳滥用职权问题,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2023湖南正风反腐警示录》披露,他此前因受贿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7月,曹炯芳涉嫌滥用职权被移送检察机关补充审查起诉。
为了“急于出显绩”“争取尽快搞副省级”,曹炯芳明知湘潭市政府债务已风险预警,仍拍板决定违法融资举债,推行“精美湘潭两年行动”。曹炯芳说,“到湘潭以后急于求成,就想尽快地见到政绩。”
在错误政绩观的主导下,曹炯芳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中央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要求置若罔闻,安排市政府违规出台两个红头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平台公司,借PPP项目大肆违规举债,并强令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为违规融资举债“背书”。
反腐大片《忠诚与背叛》中,湘潭的烂尾工程。
曹炯芳承认,“作一些决策时存在主观盲动性,是一种官僚主义的决策……这个与中央的要求、与省委的要求是相违背的。”
上述警示片称,曹炯芳的滥权妄为,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形成33个烂尾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是权力的滥用和私用造成了今天的结局,我确实难辞其咎。”曹炯芳说。
《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对曹炯芳滥用职权也有介绍。2016年5月,曹炯芳就任湘潭市委书记后,不顾财力、不顾实际,在全市大拆大建,盲目提出将城市每一条道路打造成景观路、精品路、样板路,累计铺排项目345个,总投资达617亿元。
曹炯芳不顾实际出台的政策。
比如,锦上添花建设湘潭火车站北片区的大型水景秀。该项目原本附属于一个防洪排涝PPP项目,并不属于民生项目。还如,耗资13亿元打造窑湾历史文化街区,现在成了一个“半拉子工程”,市民意见很大。
除了面子工程,曹炯芳任期内谋划的“一馆五中心”,昭山芙蓉路复线、杨梅洲大桥等,由于各种问题都是半途而废。城市建设本应量力而行。早在2016年湘潭债务就已亮起红灯。项目大铺排,钱从哪里来?曹炯芳给的政策是:创新融资渠道,大开举债阀门。
“地方政府是不会破产的,在这一种理念的支配下,感觉到抓住了一些机遇。搞所谓的创新资本融资模式。”曹炯芳说。在他的影响下,市县两级平台公司争先恐后,当起了违规融资举债的急先锋。
湘潭地产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陈卫文在片中说:“要求平台全力举债,只要你搞到钱就是英雄。”
时任湖南省湘潭市化债办主任刘某某说,“当时要钱很简单,只要签个字就可以了,两个亿就来了。”
曹炯芳的底线是“不暴雷”,因为暴雷会处分人。针对中央提出的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曹炯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湖南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在化债方面,曹炯芳表面上制定了长期化债方案,实际上是“包装式”“洒水式”落实,瞒报债务,玩数字游戏,最终导致湘潭债台高筑,陷入“雷区”。
湘潭地区的债务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曹炯芳在任五年时间,湘潭被财政部列入债务风险一类预警地区。
对此,曹炯芳说,“为湘潭整个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对未来,留下了很沉重的负担。我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小央说
从2016年上任湘潭市委书记,到2021年离任,短短五年时间,这位地级市“一把手”给湘潭带来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呢?
根据官方通报,曹炯芳任内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形成了33个烂尾工程。这真应了那句名言: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如果单纯看这些数字,似乎不足以反映问题的严重性。我们不妨再引入一些数据进行对比。在曹炯芳离任的2021年,湘潭市全市一年财政收入才12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不足85亿元,全市常住人口270余万,全年GDP不足2600亿元。
两相对比,触目惊心!这显然是一份“城市不可承受之重”的“遗产”,已非寅吃卯粮了,“辰年”“巳年”的粮食都不够补这个窟窿。反思这个败家子、这些荒唐事,表面上看是政绩观出了问题,是“决策失误”,但实质上却是权力滥用、监督乏力。
这从一些细节中便可窥见一斑。当时,中央明确要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湘潭地方财政已经风险预警,但“敢想敢干”的曹炯芳仍然顶风作案。
不只如此,曹炯芳还安排市政府违规出台红头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平台公司,借PPP项目大肆违规举债,并强令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为违规融资举债“背书”。
一整套流程下来,看似合规,程序完备,但却都是“一把手”的个人意志,没有人敢提反对意见。权力任性蛮横至如此地步,必然要出问题,不出问题倒是怪事!
像曹炯芳这种好大喜功、专权妄为的官员绝不是个案,从近年被查处的案例观察,比曹炯芳有过之者也不在少数。我们究竟从中得到了什么警示呢?警示之后又应该怎么办呢?
至少以下两点应该有共识:
第一,“一把手”的权力太大了,对其监督力度还不够。普遍的问题是,同级监督无力,下级监督无奈,上级监督最有力,但信息往往滞后,常常是发现问题时,错误已然酿成,损失难以挽回。
第二,“一把手”的“破坏力”太强了。曹炯芳就是这方面的典型。难以想象,当地得需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才能卸下这沉重的债务包袱,把这份“遗产”清理干净?而且,“一把手”如此不堪地倒下某种意义上也会造成一个地方政商两界陷入“系统性”崩塌……这种恶劣的政治影响、经济影响、社会影响必然需要很长的时间去慢慢消除。
正因如此,党中央一再强调,管好“关键少数”。怎么管好?这是个大课题。宏观而论,一方面,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必须是永恒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丝毫不能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讲慈悲。另一方面,加强事前预防与事后倒查追责相结合,把相关制度、机制真正落实到位,让权力想任性也任性不了。后者更加现实、紧迫。我们不能总是等着官员犯错、群众买单再去纠正。这学费着实忒贵了。
希望主政一方的领导干部们更要从曹炯芳们的案例、警示中吸取教训。党和人民将公权力交给你,是让你为地方造福的,不是用来“造孽”、谋利的,更不是为了个人升迁铺路的,得有敬畏之心、廉耻之心,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恪守好权力的界限。像曹炯芳这种为个人私利、“算盘”瞎折腾的腐败分子,不仅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更是一辈子都会被群众戳脊梁骨的。
这官当得多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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