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称两年被家暴16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女子自称两年被家暴16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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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女子自述两年被丈夫家暴16次,身体造成创伤,需终身挂粪袋。2023年4月事发以来,此事件每一次的进展都牵动网民的关注。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5月30日,谢女士起诉丈夫贺某某及其亲属的5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月31日,两人的离婚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判决准予谢女士与贺某某离婚,女儿由谢女士抚养。

讲述

2年被家暴16次,需终身挂粪袋生活

谢女士与丈夫贺某某相识于2020年,2021年5月结婚。对于自己的婚姻,她曾在采访中用9个字形容,“离不掉、逃不了、过不好。”

据谢女士自述,结婚两年内,她被丈夫家暴多达16次,甚至在怀孕期间也被家暴,致使她身体多次不同程度受伤。这期间,她有多次就医、报警记录,也向相关部门寻求过帮助,尝试从这段婚姻中解脱,都未能如愿。值得注意的是,谢女士透露说,警方曾两次对贺某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其拒不改正。

2023年4月24日,谢女士向武侯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但因手续不全,未被法院受理。

谢女士说,当晚,贺某某找到外出躲避的她,将其带至一酒店对其施暴。2023年4月25日的最后一次施暴,也是使她受伤最严重的一次。她说,贺某某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对其胸腹部等部位多次进行殴打和踢踹,导致她肋骨骨折、十二指肠断裂、小肠梗阻、肾肺胰等受到不同程度损伤,留下终身残疾,需终身挂着粪袋生活。

经鉴定,谢女士全身多发损伤,其中重伤二级四处、轻伤二级五处、轻微伤一处。

案发后,贺某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3年12月,检察院以贺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开庭

判决离婚!谢某某获女儿抚养权

2024年5月31日,成都武侯人民法院因涉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谢某某诉贺某某离婚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据了解,在此次离婚纠纷案中,原告谢某某提出8项诉讼请求,包括判决原被告离婚、女儿随原告生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损害赔偿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谢某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贺某某多次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判决准予谢某某与贺某某离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儿由谢某某直接抚养,贺某某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儿至十八周岁的生活费,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谢某某与贺某某分别负担40%和60%。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因相关案件尚在审理中,待查明事实后,另行作出判决。

另据悉,对于贺某某被控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目前被害人谢某某正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损伤程度补充鉴定,待鉴定意见出具后,将择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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