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奔跑中突然出现个人躲不及,就像开车出事故一样,双方都有责任,一个没有观察突然蹦出来,一个着急忙慌急着赶路,只能说是各自都有自己的问题,只是这件事后期变了味儿,一开始就应该主动承认被撞,然后该怎么判怎么判,不公正再说,而现实是被撞的本来没有错,却在双方都想推责和公众的议论中变成了大众心里以为的黑幕了…
隔壁老王3333 回复 @爱老道声音: 特殊情况是有责任五五的,挑字眼就没啥意思了,开车出事故是只有追尾吗
徐老太自己撞人身上了,关人彭宇什么事儿啊?这彭宇赔付一万也属实冤枉,追尾后车全责,到人身上也一样啊!
还有个女法官来。戴个眼镜。打你有多疼?为什么受不了。这样的杂碎为什么还能继续当法官?
这个案子吧,我们学民诉(韩心怡老师)的时候、证据证明那一章必讲。就是法官首先应该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无法查明、第二步应寻找法律特殊规定、如“抵充”等。第三步、是前两步无法查明(法官无法形成自由心证)的情况下用结果意义的证明责任,类似于谁对这个结果有利害关系、由谁证明,偏类似步骤1、就是由原告证明对方撞了人,而不应该由被告证明自己“没有撞人”,所以这是那个法官犯的巨大错误,被贬官真是一点儿没亏。
彭宇真倒霉
这个法官,真是太不合格了!凭一己之力拉低人们的道德底线!
往后判同类型的案件,是不是会以此为参考,才是推波助澜的关键,以致新的补充法案出台,都于事无补的境地。
笔录弄丢了有人信吗?
自己撞人还要别人赔钱???
?那不也是徐老太撞的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