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就不存在强奸吗?

结婚了就不存在强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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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发布的《刑事审判参考》第3辑就记录了在中国刑法上非常著名的“白俊峰强奸案”。在该案中,男子白俊峰在与妻子姚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强制的手段,强行与姚某发生了性关系。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白俊峰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在该案的裁判理由中,法官认为:”虽然婚内夫妻两人性行为未必都是妻子同意,但这与构成强奸罪的违背妇女意志强行性交却有本质的不同......同居和性生活是夫妻之间对等人身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因此,从法律上讲,合法的夫妻之间不存在丈夫对妻子性权利自由的侵犯。”

《刑事审判参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办的重要刑事司法业务指导丛书。它是“中国审判指导丛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参考。

尽管这一判决理由在后续的案件中进行了一些限缩,但是“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这一说法仍然广为流传。本期文章,橙律师将跟大家聊聊婚姻关系与强奸罪的认定到底有怎样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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