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根据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贵州天子宴酒业有限公司等4家酒企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将于7月开庭。此次贵州茅台索赔50万元。
公告显示,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日前向贵州天子宴酒业有限公司、贵州仁怀国淼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麒麟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英雄渡酒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上述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内容显示,原告贵州茅台诉请判令4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名为“贵州茅台古镇”酒的仿冒侵权产品,停止对原告相关商标的侵权行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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