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形象工程”无处遁形
杨鹏程/文
为事之要,贵在求真,重在务实。
前段时间,全国多地陆续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其中,“新形象工程”的表述令人深思。
何为“新形象工程”?顾名思义,就是一些地方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仍然形式隐蔽、巧立名目地搞非必要、非急需项目。与以往的“形象工程”相比,这类“新形象工程”呈现了一些新特点:不赤裸裸地贪大求全了,不明晃晃地建楼堂馆所了,不搞扎眼的特色建筑了,但追求“政绩”“面子”的冲动没有减少,且以“民生工程”“文化建设”“留住乡愁”等名义冠冕堂皇地推进,隐蔽性、欺骗性和迷惑性都更强了。
比如,无视群众需求,打着“为民谋福祉”的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为追求短期拉动效益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搞重复建设、层层建设,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创建文明城市只注重做“表面文章”,将党建标牌当成景观项目实施……
值得警惕的是,这类“新形象工程”大多披着“民生工程”“城市名片”“数字化建设”“文明城市”等外衣,却在一定程度上脱离地方实际、违背发展规律、背离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尽管披上了“新马甲”,但其实质上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变种,产生的根源依然是跑偏错位的政绩观、权力观。为挣“名声”、增政绩,无视群众实际需求,做“表面文章”,导致的结果便是大量工程使用率低、维护成本高,甚至沦为“半拉子工程”,带来极大的资源浪费、发展机遇浪费,加剧了基层财政负担,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人民满意是衡量实干实绩的标尺。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决不能搞“少数人拍板”“关门决策”。“新形象工程”的出现,也再次印证了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从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并作为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指出,要紧盯形式隐蔽、巧立名目的“新形象工程”问题和加重基层负担等顽症,及时予以整治,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坚决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决心和态度。
如何纠治“新形象工程”问题?首先就要从思想深处立起“风向标”,这不仅是落实讲政治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的应有之义。地方党委政府不仅要减少短期政绩“冲动”,更要旗帜鲜明重实干、做实功、求实效,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勤走“田间地头”,常听“家长里短”,多问“柴米油盐”,真正把实情摸准、把民意研透,实打实拿出具体对策,“好钢用在刀刃上”,打造“惠民工程”而不是“劳民工程”,构筑“民心工程”而不是“形象工程”。
“实”乃谋事创业之基。从这个意义上说,各级党委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格局,说实话、办实事、见实效,坚持尊重规律推进高质量发展,反对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反对竭泽而渔、劳民伤财,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事情,防止“穷折腾”、搞“花架子”,切切实实造福一方。
【制作团队】
值班统筹:丁艳|主播:吕律
剪辑:张文哲|审听:江淮杂志 卫莹
编辑:陈珺张文哲|审核: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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