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法院:判后温情寄语  换来“浪子”回头

易县法院:判后温情寄语  换来“浪子”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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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易县法院在宣判一起盗窃罪案件时,承办法官为被告人送上了一份暖心的法官寄语。一段饱含深情的话语,融合了情理和法理,让当事人深刻感受到爱与希望,在给失足未成年被告人以警醒的同时,又为其带来了人生引导,让其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被告人小张因盗窃手机,被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至法院。该案在侦查过程中,小张父母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自愿替儿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小张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小张也表示认罪认罚。根据其犯罪事实及相关量刑情节,法院以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结合小张的生活成长经历分析,其误入歧途的原因系由于法治意识淡薄、结交不良朋友等因素导致,故在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在给小张送达判决书的同时,还附上了一份特别的“判后寄语”,以此对被告人继续做感化教育。

“你正值大好青春,本应在社会不断学习、不断成长,回报父母、回报社会的时候,却走上犯罪的道路,令人惋惜。相信你能够吸取这件事情的深刻教训,在今后的路上,做事情三思而后行;也相信你能够自觉遵纪守法,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完这篇简短而又充满爱意的判后寄语,被告人小张已是泪流满面,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非常感谢承办法官,并承诺以后会努力学习和工作,回报社会和家庭。

判后寄语是对判决书的有益补充。通过温情地劝导,从而更好地对被告人进行观护帮教,增强法院裁判的社会效果。易县法院通过建立对被告人犯罪刑事案件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一并送达法官判后寄语的机制,使得法院判决增添了温情色彩和人文关怀,是注重对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又一创新举措,今后将作为易县法院一项常态化机制在审理刑事案件中予以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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