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最高法获悉,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三十周年典型案例发布。呼格吉勒图家属申请再审无罪赔偿案入选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此案通过对受害人家属给予充分救济,既表达了对逝者的哀悼和对生者的抚慰,也体现了国家对刑事冤错案件零容忍及有错必纠的坚定决心。
呼格吉勒图案改判无罪
家属获205.9万国家赔偿
据介绍,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随后,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毛纺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当时他刚满18周岁。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毛纺厂厕所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关注。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经过对呼格吉勒图案的申诉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决定再审。12月13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刑事判决: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呼格吉勒图家属于2014年12月25日申请国家赔偿。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30日作出内法赔字第00001号国家赔偿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呼格吉勒图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呼格吉勒图生前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59621.4元,其中精神损失费100万。
赔偿案涉四大项目
严格按国家赔偿法确定
为何赔偿金额为205.9万?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刚凌表示,该赔偿案涉及四个赔偿项目:一是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二是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三是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四是公开赔礼道歉。由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再审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时,当庭进行了赔礼道歉,并得到呼格吉勒图家属的认可,因而在呼格吉勒图案的国家赔偿决定中只是提及,没有再列入赔偿决定内容之中。
“这些赔偿项目都是立足于对冤案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认定,损害涉及受害人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名誉权,以及给受害人家属造成的严重精神损害,这些损害都属于国家赔偿法确定的赔偿范围,应当予以赔偿。”薛刚凌说。
此外,国家赔偿法还规定了各赔偿项目的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对赔偿项目及具体赔偿数额,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予以确定的。
为何精神损失费达100万?
专家:给予家属一定程度的精神慰藉
在呼格吉勒图国家赔偿案中,比较复杂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2010年12月1日,新修订并实施的国家赔偿法新增了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条款规定。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司法实践,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该意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并要求综合考虑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精神受损情况等因素,综合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本案是一个重大的刑事冤案,被害人因刑事错判被剥夺了生命。生命无价,国家赔偿虽无法挽回已经失去的生命,但应当通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给付给受害人家属一定程度上的精神慰藉。”薛刚凌说。
最高法指出,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改判和国家赔偿,在国内外均产生重大影响。本案涉及再审改判无罪,受害人死亡。人民法院本着充分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的精神,认真研判并充分考虑受害人死亡给其家属造成的巨大精神痛苦等情况,从优确定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生前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并予以赔偿的整体方案。
薛刚凌表示,本案综合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对受害人家属带来的巨大伤害和痛苦,给予受害人家属较高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此表明国家对重大刑事冤错案件予以纠正的决心和对受害人家属的救济和抚慰,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一案件体现了国家对逝者的哀悼和对生者的慰藉,体现了国家纠正刑事冤错案件的担当和为受害当事人提供救济和保障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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