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旅游团可从13个城市邮轮口岸免签入境,停留时间不超15天

外国旅游团可从13个城市邮轮口岸免签入境,停留时间不超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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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的公告》。公告称,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在中国沿海省份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

据公告内容,乘坐邮轮并经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可从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连云港、浙江温州和舟山、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广州和深圳、广西北海、海南海口和三亚等13个城市的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旅游团须随同一邮轮前往下一港,直至本次邮轮出境,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5天,活动范围为沿海省和北京市。

为支持邮轮旅游发展,决定将大连、连云港、温州、舟山、广州、深圳、北海等地的7个邮轮口岸新增为中国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方便符合中国过境免签政策条件的外籍旅客乘坐邮轮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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