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7万名。
《通知》明确,要持续优化特岗教师队伍结构,2024年“特岗计划”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方倾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鼓励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为农村学校输送优秀高校毕业生。
招聘条件上,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把好招聘入口关,严格招聘条件和要求,按时完成2024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要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特岗计划”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重点摸排按照核定计划和岗位要求开展教师招聘、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五险一金”缴纳和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入编手续及时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省份,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设岗名额。
据悉,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中部地区由年人均3.52万元提高到3.88万元,西部地区由3.82万元提高到4.1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4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4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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