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青山绿水常在,生态与发展共赢

湖北荆门:青山绿水常在,生态与发展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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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影婆娑,绿苗摇曳,飞鸟归巢,一幅秀丽和谐的汉江风景画跃然眼前。

如今的碧水清波,之前却面临着严峻的生态危机。2023年2月21日,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在该市郢中街道划子口段的汉江沿线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时,汉江划子口段已恢复了她原本的样貌。

汉江作为长江最长的支流,在长江大保护中占据重要地位。5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聚焦主责主业,依托于“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推深做实长江经济带生态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成为荆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的共识并一以贯之地付诸行动。

“府检联动”

从“有行”到“有效”践诺

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

汉江在荆门境内绵延154公里,拥有大小支流93条。汉江水系流域面积占到了荆门市国土面积的76%。

始自于2018年并持续推进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荆门检察机关围绕汉江、漳河、长湖水资源保护,以及大气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城市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45件,提起公益诉讼18件。

2023年初,湖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知责于心、担责于行。荆门检察机关将“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检察工作融入服务荆门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重要抓手,在全力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之间寻找契合点。

找准病灶,才能对症下药。

“思想认识不高”“底数掌握不清”“办案效果不优”“沟通协作不够”……在总结经验和剖析问题的基础上,荆门市检察院坚持一体化推进,落实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的检察职责。

今年4月,荆门市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公共利益协同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联动合作,强化检察监督效力。

为了让专项工作不止步于“纸面”,并行之有效,荆门市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通过督办、现场指导、提前介入引导、一体化办案模式,提升环境领域检察保障力度;同时,明确“四大检察”的责任分工、具体举措、协调联动,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形成案件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协同办理”模式。

针对宜昌某化工公司将磷石膏倾倒至荆门市麻城镇的情况,荆门市检察院联合该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清理全部磷石膏27652.97吨。据此线索,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形成打击跨市倾倒磷石膏的监督合力。

据统计,近3年来,该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犯罪活动,起诉71人。

同频共振

从“治罪”向“治理”拓展

汉江流域以水为纽带,连接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形成独特的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推深做实汉江流域生态检察工作,“共”字是瓶颈,也是突破口。

作为湖北省第四大湖泊,长湖是江汉平原重要的调蓄湖泊和生态屏障,也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长湖流域跨区域污染问题,沙洋县检察院联合荆州、潜江两地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现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判决执行监督等全流程跨区域合作,促进长湖流域沿岸协同共治。

实践中,荆门检察机关还在总结前期“属地检察+交叉检察+巡回检察”公益诉讼模式的基础上,深化内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多跨协同的司法保护机制,切实破解跨流域治理难题。

从2019年12月启动至今,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与当阳、远安、南漳四地检察机关会签协作机制,共护漳河水库流域生态环境已进入第六个年头,构建起全方位流域保护工作格局。

几年来,全流程跨区域跨部门的合作频繁,协同力越来越大——

2023年9月21日,荆门牵头与宜昌、荆州、恩施、神农架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宜荆荆恩神跨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为打造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湖北方案”,迈出积极有益的探索步伐。

以此为契机,荆门市检察院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8家市直主管部门建立了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协作,荆门检察机关还持续加强与行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不断扩大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范围,构建起“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林长”等实质化运行体系,凝聚治理合力。

多管齐下,跨区域司法办案、专项监督、法治宣传等合力已形成,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整体效能。

得益于这些机制,近3年来,该市检察机关纵深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交叉、巡回检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41件。这其中,由沙洋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叶家大港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2023年5月,最高法、最高检公益诉讼专门立法联合调研组来荆调研,荆门检察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样本和实践经验。

齐抓共管

从“办复”向“溯源”转变

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不完善、工业污水偷排至生活污水管网及雨水管网、污水外溢至西荆河……在办理沙洋经济开发区污水外溢公益诉讼系列案件中,沙洋县检察院坚持追根溯源,深查污水持续外溢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检察建议和诉讼请求。

该案的办理,引起了市县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2023年至今,沙洋县在对开发区污水管网进行系统改造的同时,同时通过各个专项活动推动汉江岸边3万余吨“历史遗留”垃圾“搬家”,流域内补植复绿1.3万平方米,清理被污染河道9.9公里,从源头上阻断污染的再次发生。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

工作中,荆门检察机关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办案”抓“保护”,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24年2月,在检察、公安、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吴某将1600余斤近万尾鱼苗投放至惠亭水库,用以修复受损的水生生物资源。去年6月,吴某因非法捕捞活动被京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办理过程中,经检察官协调,吴某自愿以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等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类似的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修复暨增殖放流活动,在长湖后港镇荆南吴家湾码头已经开展了两年,共计有663.4万尾花鲢、白鲢等优质鱼苗投入长湖中。

通过增殖放流、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等举措,涉案人员从“环境破坏者”变为“生态修复者”,正是荆门检察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源头治理、全域治理,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融会贯通的生动实践。

2023年6月2日,荆门市法院与荆门市检察院在京山市温泉新区五四村共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

以此为契机,荆门市检察院延伸环境资源司法职能,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司法模式,督促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70.87万吨、增殖放流幼鱼61万余尾、恢复耕地林地和补植复绿140亩、河道清淤3.89千米、关停整治排污不达标企业3家。

同时,荆门市检察院还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建设为契机,扩大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朋友圈”。目前,179名志愿者担当着“公益前哨”的作用,收集问题线索192条、协助调查取证3件次、参与案件“回头看”44件次、公开听证128件次。在检察机关一体化办理的吴岭水库水污染案、简家冲河污染案中,公益诉讼检察与志愿服务相互衔接,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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