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中小学违规招生“亮剑”

我市对中小学违规招生“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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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下午,记者从全市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动员视频会上获悉,为认真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彻底根治违规招生顽瘴痼疾:经怀化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怀化市中小学阳光招生七条措施》。

《措施》从统一平台招生、划定范围招生、禁止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严格优待政策、保障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平等入学、严格均衡编班、严格学籍管理等方面,对政策落实的薄弱部位与环节予以强化,对可能出现的种种违规招生行为进行禁止。为防止中小学在操作中出现偏差,我市规定由教育部门一录到底,学期初市县教育部门进校入班点名,凡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清退到位,同时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均衡编班,教师组合随机抽取任教班级。

为确保阳光招生举措落地落实,怀化市委安排市纪委监委今年开展专项监督,对违规招生严格追责问责。对违规招生公办学校及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停职再查办;对违规招生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削减招生计划、追缴违法所得、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罚;对涉及买卖生源、存在利益输送的机构或个人,依纪依规依法立案查处。

《措施》建立多元复合监督举报机制,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5-2213275;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45-2210282;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45-2711491;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0745-2716550;市教育局民办教育服务中心:0745-2731775;市教育局举报专用邮箱:hhsjyjm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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