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据清风揭阳:日前,经榕城区委批准,榕城区纪委监委对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榕城区招商事务中心原主任林旭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旭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个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未按规定招投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林旭彬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榕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榕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旭彬开除党籍处分;由榕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