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据平安锡市消息,近日,内蒙古锡市公安局楚古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冒充警察对其进行辱骂并伴有肢体动作。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报警人称:“假警察”看到自己报警,眼见真警察要过来,马上“一溜烟”跑了。办案民警通过调查现场和沿街视频监控,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梳理出违法行为人车辆运行轨迹,成功锁定该违法行为人位置,并一举将其抓获。
经查,违法行为人岳某为社会闲散人员,因岳某女友的闺蜜被男友欺负,岳某认为警察英姿勃勃、威风凛凛,尤其是对坏人极具震慑力,遂冒充警察企图替女友的闺蜜出头。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岳某对自己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在网上购买假警用标志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岳某已被锡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链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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