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 二十四年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内弃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诬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姦;上下相蒙,難與處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與女偕隱。”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緜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