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二级业务总监李占平受贿一案。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李占平利用担任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在砂石、煤炭购销、货款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463万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占平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占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占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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