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全面规范招生过程,实行“一网通办”“公民同招”,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和学籍管理,严禁掐尖招生、提前招生、以学制改革或小初衔接为名等违规招生行为。
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通知》强调,落实公民办同招政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均通过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平台实行同步招生,规范电脑随机录取程序等,不得无故要求家长入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严格规范招生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除经批准的招生计划和项目班外不得跨区域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严禁跨市州招生。
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通知》明确,坚决治理学校收取学生简历、以进校园参观或听取讲座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行为。坚决整治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行为。普通高中除实验班、平行班外,不得自行设立其他班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并以此名义掐尖招生。严禁私收考生密码、私设录取分数线、承诺录取等违规行为。严禁初中生源学校及其教职工向招生学校、中介机构或个人提供生源信息。
据悉,市教育局将严查校外机构违规招生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严查校外培训机构“小考”行为,对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将严厉查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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