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据德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德州市委批准,德州市纪委监委对原德州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贺延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贺延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发放奖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部分收入在账外列支;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贺延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德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贺延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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