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近代的妇女生活(B五四以后新生时代11)[请订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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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女在法律上所享权利向来是不平等的。女子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受限制,《民律草案》第九条云:“达于成年,兼有识别力者,有行为能力,但妻子不在此限。”又同律第六第七条,“不属于日常家事之行为须经夫允许”。则夫妻之间,妻在法律上是不独立的。至于继承权,女子的希望更少,有亲子的自不消说,没有亲子的,财产应由嗣子承继。如无亲子,又无嗣子,其财产由一种规定的次序定应承受遗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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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伍菡漫

    对男子恶德的纠正,禁妓,禁酒,禁赌,禁烟

    漫漫雅音 回复 @伍菡漫: 是啊,男子简直太不上进啦

  • 伍菡漫

    财产权

    漫漫雅音 回复 @伍菡漫: 这最重要

  • 漫漫雅音

    思想一致,夫妇关系可以更加巩固

  • 漫漫雅音

    思想上影响,眼界开阔了

  • 伍菡漫

    女子参政,人类战争或可消灭

  • 伍菡漫

    女子参政是女子自觉的表示,若不仅以政客自期,女同胞的幸福,便可靠她创造了。

  • 伍菡漫

    对于世界和平的贡献

    漫漫雅音 回复 @伍菡漫: 女子的女性促进世界和平发展

  • 伍菡漫

    保护儿童和妇女

  • 伍菡漫

    女子职业范围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