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丰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出炉。《意见》明确,积极稳妥推进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意见》强调,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确定入学学区、入学方式和入学顺序。设置过渡期,逐步推进儿童少年在学区内入学。此外,自今年起,新增教育资源学位原则上用于多校划片入学。
根据丰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5月1日起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5月6日至31日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6月12日完成小学第一批入学派位、初中第一批入学派位,7月3日完成小学和初中第二批入学派位,7月上旬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024年起新增教育学位原则上用于多校划片入学
《意见》明确,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实际居住在丰台区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在丰台区入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意见》提出,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意见》强调,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非住宅性质的用房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确定入学学区、入学方式和入学顺序。设置过渡期,逐步推进儿童少年在学区内入学。
对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登记管理。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实行“六年一学位”的学校,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地址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开始记录,六年内只提供一个本校单校划片小学入学学位,不符合该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自2021年9月1日起,儿童迁移户口或出生落户,如户主不是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自2023年9月1日起,小学阶段转入的学生,初中入学时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读初中。
在第二批入学中,学校在接收完成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多校划片,根据儿童少年填报的志愿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
自2024年起,新增教育资源学位原则上用于多校划片入学。
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
入学方式上,小学入学和初中入学均分为两批。
小学入学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儿童可自愿选择入读有第一批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填报志愿派位入学。第二批,丰台区户籍儿童、父母自有住房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儿童、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持全家户口簿、实际居住材料、信息采集表等,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
其中,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在审核学校所在学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不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无单一对应学校的儿童,在审核学校所在学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父母租住房屋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在居住地所在街镇对应学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初中入学第一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填报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志愿,派位入学。
初中入学第二批,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小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电脑随机派位。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被录取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小学所在学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无对应初中学校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小学所在学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本市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小学入学后随父母实际居住地在区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初中入学学区的,可申请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镇对应学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回丰台区就读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镇确定入学学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丰台区明确,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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