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纪委监委4月29日消息: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洪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天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简历,王洪海生于1964年8月,长期在天津市工作,历任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副处级组织员、副部长、区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等职。
2011年,王洪海任天津市蓟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4年12月任蓟县县委副书记,次年1月任蓟县代县长,后任县长。
2016年,蓟县撤销,设立蓟州区,王洪海任蓟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7年4月,王洪海调任天津市宁河区委书记,2021年任天津市委副秘书长。
此后,王洪海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天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至此番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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