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比卦第八(原文)

《易经》比卦第八(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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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比卦第八(原文)坤下坎上
比: 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象》曰: 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 “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 不诚,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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