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头盔?现场学交规

未戴头盔?现场学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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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深入龙门县多所中学,积极向学生们宣传骑乘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进一步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

日前,记者在龙门中学路段看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联合该校老师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开展中学生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学生进行现场劝导及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在骑乘电动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指导员谢凤英表示,目前来说,遇到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学生,执勤民警会让其现场学习交通规则,给他们看交通安全视频,还会让老师把他们的名字登记起来,通过学校来约束他们,让他们下次一定要记住佩戴安全头盔。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已与学校沟通,并制定了相关的惩罚措施。

“这个反光贴在灯光的照射下能产生强烈的反光,可以有效避免撞车、追尾等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当天行动中,交警和老师向学生讲解粘贴反光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耐心细致地为过往电动自行车粘贴反光贴。

记者了解到,除了设点进行交通安全劝导,龙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还深入龙门中学、龙门中学初中部等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县交警部门紧紧围绕“佩戴头盔,守护生命”的主题,通过分析涉学生典型事故案例、问答互动等方式,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上下学如何佩戴安全头盔、安全乘车、安全过马路,如何避免车辆视觉盲区等日常出行的注意事项,同时,通过面对面释疑解惑的形式,进一步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学生们要摒弃交通陋习,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龙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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