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广东省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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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雨情水情,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于4月23日20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继续毫不松懈地做好防汛各项工作。要加强退水阶段安全防范,继续紧盯中小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易涝点、山洪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管控,提前落实防御措施,及时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动态,强化会商研判,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需要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做好后续降雨防御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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