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熊小华决定逮捕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熊小华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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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熊小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熊小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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