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高校、地方三个专项计划。
4月19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相关工作日前正式启动。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今年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据了解,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在考生高考报名时已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现进入资格审核阶段。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交本人和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如申请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监护人资格,应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并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证明材料原件连同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经班主任审核,确认考生符合有关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并签字,再由校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完成后,逐级报市级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各有关高校公布的报名要求填报。考生应于4月25日之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申请。5月20日之前,县、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申请考生的基本条件审核;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审核并进行公示。
考生所在学校、县、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和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要求逐级公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信息公示时,向社会公布县、市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资格造假等问题。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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