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即日起,全市范围内“以旧换新”购买新房的,可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原有基础上上调最高贷款额度;同时,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
当前,居民住房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逐渐成为市场主流。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面优化长沙房地产限购政策,实施“以旧换新”,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旨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购房需求,将有利于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加强新房、二手房市场联动,促进长沙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以来,全国已有超30个城市表态,支持商品房“以旧换新”。其中,盐城、苏州、沈阳等城市发放“以旧换新”购房补贴;宁波、济南等部分城市联合开发商及房地产经纪机构推出“换新购”服务;在郑州、连云港等地,国企平台或开发商直接收购旧房,业主售房款将用于在相应房产项目购买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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