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兴国县人民法院与兴国县公安局
开展执行联动
精准查找到被执行人邱某
并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获得申请人点赞
01
执行经过
2013年9月
经兴国法院判决,邱某应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钟某医疗费等共计29.9万余元。邱某上诉后,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1月
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对邱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查控及线下查找,但未发现其名下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5年2月
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邱某,在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此后,邱某开始“玩失踪”,电话不接,短信不回,长期在外,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
02
联动执行
近日,执行干警把握清明祭扫时机,预计邱某回家祭祖的可能性大,便启动兴国县人民法院与兴国县公安局的执行联动机制。
果然,邱某于清明节前的某天凌晨从外地回到家中,次日一早公安机关迅速将其行踪反馈给法院执行干警。
执行干警即刻组织前往,并邀请申请人钟某见证执行,将正在睡梦中的邱某拘传。经法治教育后,邱某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03
联动成效
2023年8月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筑诚信社会建设,兴国法院与兴国县公安局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该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部门间的联动和协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兴国法院依托“1+6+N”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发挥各方法治力量的共建共享优势,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仅在今年清明节前后,兴国法院就通过执行联动机制查找到被执行人6名,执结案件4件,拘留5人,执行到位4.6万元。
下一步
兴国法院将进一步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
拓宽联动范围,凝聚强大合力
提高查人找物效率
让更多真金白银
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
以实际行动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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