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国道241工程被举报偷工减料,自查之外应有更权威调查

快评|国道241工程被举报偷工减料,自查之外应有更权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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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道路建设容不得半点侥幸,“豆腐渣”工程必须坚决杜绝

4月17日凌晨,山西路桥集团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16日,网络反映该公司所属路桥一公司承建的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质量相关问题的情况,路桥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第一时间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钢筋笼焊接情况。

桥墩是飞架于山川河流之上桥梁的根基,其牢固性和稳定性直接关乎道路和人员安全。国道、省道作为交通主干道,车辆和人流通行密集,其桥墩质量更是事关重大。如今,山西省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被劳务分包商实名举报,曝出桥墩基桩涉嫌偷工减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涉及的问题,关乎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其调查核实乃至“查漏补缺”,可谓刻不容缓。

被举报的这一工程,是保护汾河水库水质安全、打通太原西部地区交通瓶颈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山西省重点工程。全长约56.614公里。按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此前,当地媒体报道称,改线工程建成后,将促进娄烦县快速融入太原“1小时经济圈”,有效释放山水娄烦发展潜力,同时,沿线村庄也将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可见,这一省级重点工程绝非普通公路,而是已被当地寄予厚望,被赋予了带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使命。这样的工程,按理,工程质量应该是经得起检验的,而绝不应该也绝不允许是一个“豆腐渣”工程。

但从目前的举报情况来看,虽然举报内容有待调查核实,但分包商这一“内部人”的实名举报行为,使人不得不对这一工程的质量打上一个问号。

举报称,该标段石沟桥7B-3桥墩的旋挖桩基础设计桩长为57米,基桩成孔灌注混凝土后,经第三方质检机构抽检,认定为混凝土质量不合格。质检部门要求项目部对7B-3桩基进行处理,重新浇灌合格的混凝土。在对不合格混凝土进行清理的过程中,桩基的钢筋笼很大一部分被旋挖钻机打碎。但项目部却要求他直接灌注混凝土,并没有重新更换钢筋笼。而且,整个桩基的深度为57米,但实际处理的不合格混凝土深度只有20米,剩余的37米桩基依然是不合格的混凝土。

该举报还称,桥隧工程LJ2标段的前头沟桥8-0、9-1桩基直接使用了已经严重损坏的钢筋笼。另外,该标段石沟桥6B-0桩基、安康桥8-3桩基,因为桩基钢筋笼不够长,项目部竟然直接使用了4根钢筋焊接在两个钢筋笼之间代替完整的钢筋笼。导致桥墩的稳定性和承载力大打折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外,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所有桥梁基桩要使用的钢筋笼之间连接点的焊接长度要达到25公分。但实际施工中,两个钢筋笼之间连接点仅焊接了5-8公分。且存在多处连接点未进行焊接的情况,“严重影响桥梁墩柱的稳定性和承重能力”。

钢筋和混凝土,是桥梁道路工程施工的主要材料之一,其质量直接决定了工程的安全性。如果举报内容经查属实,那么这样的桥墩和道路,无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对于该举报内容,有关方面需要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值得一提的是,前头沟大桥的基桩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是山西路桥一公司,检测单位是山西路桥集团实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均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这也让人怀疑,虽是独立法人,但同一集团的两家子公司之间,是否有足够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其检测资质是否合格、其检测结果是否有效?这些,也应该纳入对此次举报内容的全面核查之列。

被举报的这项道路工程,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的,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容不得马虎。对相关举报,必须严查。如果查出确有偷工减料等问题,还需立即开展对该工程的补救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毕竟,桥梁道路建设容不得半点侥幸,“豆腐渣”工程必须坚决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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