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江西中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8·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赣州经开区江西中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8·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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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赣州经开区江西中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8·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8月5日18时36分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中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700平方米, 在灭火战斗过程中厂房东北侧围护墙体倒塌,造成2名消防救援人员死亡,15名消防救援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7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提级调查。

经调查认定,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中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8·5”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相关企业严重违法违规、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不到位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披露,火灾原因为:中南环保公司租赁的2#车间钢结构加高改造过程中,气割作业人员在起火点上方区域无证违法热力切割作业,喷溅掉落的高温金属熔渣引燃作业面下方紧邻的1#车间摆放的PPR槽料罐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厂房外围护墙整体倒塌的因素主要有内因和诱因两个方面:1.厂房外围护墙的工程质量存在先天缺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厂房主体钢结构无防火保护措施,未能延缓钢结构升温过程。

《报告》指出,5人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已被刑事拘留;4人被建议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7单位和18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1人被建议予以提醒谈话。

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事故调查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并处理。

同时,建议责成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赣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此外,《报告》提出了四条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园区企业本质安全。2.强化专项治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3.强化建设工程监督,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控。4.强化救援行动保障,确保消防灭火战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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