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第二卷第四十四题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

2016司法考试第二卷第四十四题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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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规范性文件  B.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给付  D.行政强制


①关于A、B选项,规范性文件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的区别。本案中,区政府用发布通告的方式来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很多考生可能被“通告”这一形式所迷惑,认为是一个规范性文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但是,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之间的区别不在于名称,而在于对象是否特定,能否反复适用。抽象行政行为是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行为,而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作出,不能反复适用的一次性处理。该通告中,附件列举了需要两年内关闭的企业名单,只有列在名单里的企业才是本通告调整的对象。可见,此通告是针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一次性处理,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②关于行政给付的判断,行政给付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给付,是政府提供必需的生存条件、防范生活风险和社会共同生活条件的行政义务。例如,政府向公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满足公民社会权和其他公法受益权行政义务的总和。本案中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而关闭企业,显然不属于行政给付。故C选项错误。

③关于行政强制行为的判断,依据我国的《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其中,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可见,本案中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而关闭企业,显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也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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