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起“异味”,一年收过5份罚单,辽宁世星药化引发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二审开庭

源起“异味”,一年收过5份罚单,辽宁世星药化引发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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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9日,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该公司位于辽宁葫芦岛市龙港区,附近的居民曾经饱受化工企业异味困扰,相关话题2022年曾登上热搜。

这是一起由环保组织发起的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认为世星药化生产中大量排放废气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该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提交的主要证据是世星药化2021年收到的5份来自生态环境部门的罚单,这一曾登上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涉及总氮超标220.5倍、硝基苯类超标24倍。

此外,2020年当地生态环境“大排查”中,世星药化被群众举报4次,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其被群众举报7次,都被查实挥发性有机物气味扰民问题。历史上,世星药化曾数次发生污染事件和事故,2016年因渤海污染被省里挂牌督办。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当地官方多次披露收到世星药化异味问题的投诉,龙港区和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至今都在持续督促和治理。

该案开庭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世星药化董事长董广林,其最终拒绝了采访请求。

行政罚款累计138.02万元

2022年7月,葫芦岛市民对化工企业异味的投诉引发关注。7月20日,葫芦岛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开展了两轮专项执法。

2022年7月,了解到葫芦岛市民的异味之困后,北京昌平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和成都青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多个公布的环境违法案件,提起诉讼,要求世星药化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博山泰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支持起诉人。一审当年8月立案,一年后开庭审理。2023年12月,辽宁锦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2021年,世星药化多个环境违法行为案曾登上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通报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涉及对世星药化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4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包括其翻修时堵塞收集渠后未及时修复,泄露污水直排进入外环境,此为接省生态环境厅督办函后查实;散乱堆放原料桶造成污染的雨水进入外环境,严重超标排放硝基苯等水污染物;废活性炭、废渣过滤工序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校准间隔时间超出规定。对此,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累计对该单位处以138.0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其中,第一个案件中,污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总氮超标220.5倍、悬浮物超标19.8倍、COD超标17.5倍、硫化物超标7.5倍、挥发酚超标2.5倍,罚款60万元;第二个案件中,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污水中硝基苯类超标24倍、COD超标7倍、挥发酚超标4倍,总氮、氨氮、悬浮物等多项指标也都不同程度超标,罚款50万元。

世星药化涉及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受访者提供

一审判决书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证据尚不充分

一审中,原告提出的证据主要是世星药化收到的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除了上述涉及的罚单,还有一份2023年的罚单,关于世星药化车间清净下水渗入地下和流入茨山河,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行政处罚20万元。

根据一审判决书,世星药化辩称,原告方以突发事件替代日常情况。管理问题不代表超标排放,这些环境违法行为被发现后世星药化立即整改并经验收,并未造成任何后果,世星药化目前不存在环境侵权事实。同时,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在公众号中发布的内容不属实,构成名誉侵权;其在网上发起募捐,动机不纯,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提起公益诉讼。

世星药化出示了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2022年1月出具的《证明》,其表示世星药化已整改,及时缴纳罚款,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这些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此外,世星药化能够遵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也出具了整改情况说明。

但原告援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质疑,拟罚款50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

世星药化同时提供了2019-2022年的环境监测报告,证明自己不存在环境侵权事实,还提供了2019-2022年环保治理措施及投入的明细材料,以证明自己高度重视环保问题。

判决书表明,锦州中院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中,只有两个排放废水案件与生态环境侵权有关。世星药化称它们都是临时性突发事件,不是持续性的污染事件。

各方当事人均未申请对环保侵权事实进行司法鉴定。锦州中院表示,就本案证据来看,原告主张世星药化在企业生产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尚不充分。

锦州中院同时表示,世星药化应当接受原告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建议,避免环保侵权事件的再次发生,并重视厂区附近居民以及社会公众反映的企业环保问题,主动做好解释工作,避免附近居民和社会公众产生对自身健康的担忧和焦虑情绪。

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的上诉状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而世星药化未尽到举证责任。

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代理律师钟兰安表示,二审再次申请了调取案卷等材料,还申请了法院现场勘查。此外,二审补充了专家意见,并请他出庭。根据收集渠泄露污水那次行政处罚,专家认为世星药化具备一个月以上危险化学品连续污染环境情形。不过,据钟兰安所述,对于废水排放了多久,世星药化庭审时称只有“大约1个小时”。

上诉方还在庭审中指出,现有证据只能证明有所整改,不能证明完成生态修复,已经发生过的侵害也得进行赔偿。

企业曾一年遭到多起举报

此前,官方曾多次披露收到世星药化异味问题的投诉。

龙港区官网发布的一份2019年区政协提案答复显示,夏季关于世星药化异味问题群众投诉较多,该厂已有改造和除味措施。

葫芦岛市政府2020年11月公示的生态环境“大排查”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中,世星药化涉及当年9月4宗有刺鼻气味的举报,经调查属实,来自其硝基氯苯车间,世星药化已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将开展VOCs项目治理。

2022年10月,龙港区公示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世星药化涉及2021年7宗举报。调查发现挥发性有机物存在气味扰民问题,偷排污水问题不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为,厂区内4套VOCs治理设施已完成建设,该厂也纳入北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据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公众号2021年5月的消息,世星药化举报案件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其已连续多批被投诉。

世星药化还曾数次发生污染事故。

据人民日报2016年9月报道,世星药化曾涉及环渤海湾海洋陆源污染,辽宁省因此挂牌督办包括世星药化在内的3个环境违法案件,世星药化被行政处罚并停产整顿。

2018年6月20日,世星药化对氯苯胺车间发生受限空间氮气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23年4月7日,世星药化气体泄露产生黄色烟雾,引发多方关注。根据龙港发布通报,世星药化是在使用剪板机对废旧硝酸储罐进行分解拆除时,储罐底部残留未中和完全的硝酸泥遇空气发生反应,产生黄色烟雾。

当地至今仍在进行“异味治理”

龙港区对世星药化等企业涉及的大气污染问题的治理,至今仍在持续。

据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的消息,2023年10月,其督导调研世星药化,世星药化就异味扰民问题与企业VOC治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龙港区政府官网公布的今年1月印发的《龙港区2024年生态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中,世星药化成为少数被具体提到的厂家。“异味治理”任务中,提到重点应对世星药化异味扰民和有关舆情问题,同时要求企业深入开展异味源排查,完成厂区VOCs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整治”任务中,提到围绕世星药化等开展专项整治。

据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的消息,今年1月23日,组织全市14家涉气重点企业召开大气污染管控工作专题座谈会议,特别提到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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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唯一青年

    果然是个漏洞百出的问题,企业环保意识得加强了!咳,简直浪费社会资源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