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新库存股份机制将于2024年6月11日生效

香港联交所新库存股份机制将于2024年6月1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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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有关库存股份的《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建议的咨询文件刊发咨询总结。《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将于2024年6月11日生效。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提升上市制度的竞争力,支持香港资本市场持续蓬勃发展。我们很高兴看到市场非常支持在《上市规则》引入新库存股份机制,相信有关措施可为发行人提供更多灵活度,方便他们透过股份购回及再出售库存股份来管理其资本结构,同时维持有关发行人的股份交易公平有序,并确保股东获一致及公平的待遇。”

《上市规则》的主要变动包括:删除有关注销购回股份的规定,让发行人可根据其注册成立地点的法律及其组织章程文件以库存方式持有购回股份;发行人再出售库存股份须遵从现时适用于发行新股的《上市规则》规定;透过以下方法减低证券市场操纵及内幕交易的风险,以维持市场公平有序,对《上市规则》作出相应修订。联交所亦会如咨询总结所述对《上市规则》作出若干轻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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