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只要用身份证申办营业执照、注册对公账户便可赚取高额佣金,你动心了吗?当心!这看似稳赚不赔的买卖背后却是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
近日,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案件。
2023年10月,被告人蒲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帮助违法人员支付结算的情况下,听从违法人员的安排,办理了以被告人蒲某某为负责人的公司和对公账户银行卡及U盾、密码绑定的电话卡后,将上述资料及物品交给电信诈骗人员。被告人蒲某某获利1500元。该银行卡被用于网络支付结算资金897986.62元。经查被告人蒲某某提供的银行卡关联多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98453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蒲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而提供银行卡账户等为他人转移资金,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蒲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蒲某某违法所得1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对公账户原本是企业单位用于日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如今却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宠”。相较于个人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资金流量更大,往往被诈骗分子视为转移资金的“法宝”。广大群众切莫以身试法,因一己贪念酿成“悲剧”,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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