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每个街道原则上至少建1个养老服务中心,床位不少于10张

北京:每个街道原则上至少建1个养老服务中心,床位不少于1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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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指引》,提出每个街道原则上至少建设1个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功能分区包括托养服务区、社区餐厅、老年学堂、医养服务区、综合服务区等。

据悉,养老服务中心是街道级的枢纽型养老服务综合体,需具备供需对接、调度监管、社区餐厅、老年学堂、康养娱乐、集中养老等功能,原则上由属地政府无偿提供设施,采取以空间换服务的方式招募服务运营商,在属地街道办事处领导组织下发挥区域养老服务统筹职责,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普惠性、专业化养老服务。

《建设管理指引》明确,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坚持就近就便原则,优先选择在老年人口密集、高龄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较高区域布点,鼓励与医疗机构毗邻设置,努力实现老年人养老不离家、不离街、不离亲。坚持普惠服务原则,按照“政府无偿提供设施、以空间换服务”的思路,合理确定服务价格,为辖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普惠性的养老服务。

同时,优先保障辖区兜底保障对象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坚持安全运营原则,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开展助餐、医疗等服务应取得相应资质手续。

在功能布局方面,《建设管理指引》提出,每个街道原则上至少建设1个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功能分区包括托养服务区、社区餐厅、老年学堂、医养服务区、综合服务区等。

其中,托养服务区原则上建筑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50%,床位不少于1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具备条件的可设置失智照护专区,应符合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及服务等相关标准。根据入住情况可以统筹开展日间照料、临时托养和长期托养服务,并向辖区辐射开展居家照护等上门服务。

社区餐厅原则上设置在一楼,按照“明厨亮灶+互联网”要求,一般由制餐区、配餐区、堂食大厅等部分组成,配备加工、烹饪、储存、监控等设施设备。堂食大厅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应提供早、中、晚餐,提供不同价位的老年餐套餐及单品餐食,均应明码标价。

老年学堂可由社区餐厅在非用餐时间转换设置或单独设置,由运营商提供文教娱乐服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相关服务。医养服务区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内部可设置或引入医疗护理机构,提供医疗护理、中医保健等服务,鼓励组织医生、专家学者等开展义诊、健康养生讲座等志愿活动。综合服务区设置接待咨询办事区或服务台,并统筹作为调度监管平台。此外,可根据需求设置养老助浴、康复辅助器具租售、适老化改造展示等功能区和老年用品体验售卖等便民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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