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档车制造车祸34起、骗保超220万,这27人获刑

借高档车制造车祸34起、骗保超220万,这27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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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初衷是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尽量减少车主的损失,车辆价值越高,事故损失就越大。一辆名车的轻微剐蹭、追尾,可能导致几万甚至数十万元的赔偿,有的不法分子为了利益,竟打起了车险的“歪”主意。

4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双流法院审理了一起多人勾结,人为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款的案件,骗保超220万,27人获刑。

事故现场

“杨姐,你的宝马7系我开出去,分分钟来几万,车子到时候也给你整巴适。”

“文哥,你那辆路虎要做全车漆哇,正好我这里有一辆奥迪想换大灯,我们一起演个戏,相当于免费换,还有点钱拿。”

……

近年来,李某某、王某某等二十余人相互勾结,在成都街头上演了一幕幕借用名车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通过“假事故真定损,真事故高定损”的套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他们先后驾驶车辆,人为制造剐蹭、追尾等事故数十起,在事故后,伙同具备理赔资质的修理厂进行定损维修,以“故意制造事故、虚高报价、低价维修”的方式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共计人民币225余万元。

双流法院依法查明了李某某、王某某等27名被告人在34起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中提供车辆、制造事故、定损理赔等环节的具体分工、参与次数、涉案金额等事实,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被告人自首、坦白、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形,依法判决各被告人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不服该判决,并提出上诉。成都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故现场

法院提醒:

近年来,汽修领域的保险诈骗案件频频发生,甚至形成了“故意制造事故、虚高报价、低价维修”的骗保产业链,犯罪团伙以实施保险合同为名骗取保险赔偿款,侵害了保险公司经济利益,阻碍了车险理赔行业健康发展,破坏了市场经济金融秩序。

购买机动车保险是为了在偶尔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能够通过保险公司的理赔使自己的财产能够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故意制造或者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的行为,保险公司不仅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还有可能因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属于保险诈骗。

希望广大群众能够正确看待保险、使用保险,要依法依规文明驾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处理,并依法办理索赔事宜,不要因贪图不义之财而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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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西叽王

    别整这些虚的,骗保最终还不是得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