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披露一起涉及“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案件,某快递公司经理被拘留。
案件信息显示,国家安全机关为侦办一起重要案件,约见了某快递公司部门经理张某。依法出示相关执法证件后,办案干警要求张某配合提供嫌疑人庞某有关涉案资料,并告知本次执法工作情况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泄露。张某表示将配合相关工作,并按要求阅读并签署了《保密义务承诺书》。
然而,国家安全机关干警离开后,张某由于保密意识淡薄,将此事告诉了同事。尽管张某嘱咐同事“这事儿别乱说”,但“国家安全机关正在调查庞某”的消息还是传到了庞某那里。
得知被调查,庞某迅速逃匿,对国家安全机关办案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后经缜密侦查和精准布控,才最终将庞某抓捕。
据介绍,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规定,通过口头、书面、网络等方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人知悉的行为。
《反间谍法》规定,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国家安全机关表示,本案中,快递公司部门经理张某明知有保密义务并签署《保密义务承诺书》,却擅自将国家安全机关对庞某开展调查工作这一国家秘密泄露给他人,导致办案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张某的行为属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鉴于本人有认错悔错表现,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处三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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