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墓地超范围卖给外地人?辽宁铁岭:责令停止销售

公益性墓地超范围卖给外地人?辽宁铁岭:责令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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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独家报道辽宁铁岭部分公益性公墓超范围销售的现象。当天上午,铁岭市调查组赴现场了解情况。

经查,报道中反映的盘龙福地公益性公墓超范围销售问题确实存在,调查组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超范围销售行为,铁岭县民政局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

调查组介绍,报道中反映的盘龙福地公益性公墓征地村民没有得到补偿款的问题属实,原因是公墓所征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公墓方已将50年50万元经营管理费支付给红光村村委会。

报道中反映的公墓砍伐树木村民没有得到补偿款的问题属实,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砍伐树木的赔偿应付给村集体,这笔款项公墓方已于2022年5月12日付给凡河镇红光村。

针对上述两项问题,调查组在现场向村民做出了解释并责成县、乡、村进一步做好对村民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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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部分公益性墓地超范围销售,销售人员称“95%卖给了沈阳人”

《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但有辽宁铁岭的部分村民向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当地砍伐集体林地建设的公益性墓地,面向铁岭以外的沈阳等地居民销售,很少有本村人使用。记者调查发现,当地多个公益性墓地都存在超范围销售的现象。销售人员表示,客户主要来自外地,不被查处就说明“没问题”。公益性墓地为何能在铁岭超范围出售?

在一个面向沈阳地区销售墓地的网站上,除了沈阳市各区县,还有不少公墓位于沈阳市以外的铁岭等地,标明属于公益性公墓。销售人员介绍,这样的墓地“性价比更高”。

销售人员 甲:拿地的成本跟销售的价格肯定是成正比的。它们都是属于公益性的,拿地的成本便宜,所以价格自然就便宜,相对来说性价比就高。

《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但记者以参观的名义走访铁岭市境内的几处公益性墓地,销售人员都表示,购买者主要来自铁岭以外的沈阳等地区。

销售人员 甲:这俩月我在这卖的能有二三十个,都是沈阳的。

销售人员 乙:因为我的交通很方便,102国道边上。

铁岭盘龙福地公墓设在沈阳市区的销售点

命名为“盘龙福地”的一处公墓,它的服务中心位于102国道边的铁岭县红光村村口,旁边就是村委会所在地,距离沈阳市区一小时车程。宣传资料显示一处墓穴的优惠价是7800元起,销售人员介绍,价位从一两万到四五万都有,客户中很少有本村人。

记者:他们有自己在这里买墓的吗?

销售人员 乙:也有买的,但是比较少,因为老百姓人家有的是地。

红光村的几位村民告诉记者。

记者:现在本村的村民如果有去世的,葬在什么地方?

村民:葬在别的地方。

记者:其实是不需要葬在这个公墓的?

村民:俺们根本买不起他那个东西。俺能买得起吗?名目是公益性给俺村民预备的,到哪去了?跟他注册的“公益性”根本就不是一个事儿。

从村口前往公墓的途中,可以看到路边有村民家门前亮出醒目的告示,强调公益性公墓不能对外经营殡葬业务,且村民对兴建公墓有争议,提醒购买者谨慎。销售人员解释说,为了减少对村民的影响,已经禁止沿途抛撒纸钱,并向部分路边的村民支付补偿。

销售人员 乙:其中给过几家村民每家8000元,然后现在每家再开口就要8000。如果说你要是跟我们签个合同,这些我经过的每家8000元钱,你要同意就是一次性解决也可以,但他是不同意的,给完8000之后他还会要另一个8000。

但住在路边的村民于先生表示,没有拿到过补偿。

于先生:百分之百保证没有得到钱。俺们去要过补偿,但是不给。说是给你村里办公益、办好事,不能给你们补偿。

村民提供的村会议记录显示,2020年,红光村“为有效使用荒山、荒坡,申请建设公益性公墓”,委托投资方经营,红光村收取公益性管理费50年,50万元。受访的多位村民提出,“盘龙福地”以“公益性”的名义,征用村集体土地,砍伐树木建设公墓,但违规超范围销售,且村民没有收益,认为这并不合理。

村民:他用的地、砍的树,都是群众的老百姓的……

村民表示,他们曾经向主管部门反映当地以建设公益性公墓以及树木有病害为名砍伐上万棵树。铁岭县林业局2023年10月答复称,经现场调查核实,采伐的松科植物定点存放,无非法运输情况,政府派专人监管,将集中粉碎处理。“盘龙福地”的销售人员表示,砍树手续齐全。

销售人员 乙:你没看见院里头?停车场那边堆的都是我们去年伐的树,老多了。如果说想回归自然,我这绝对是首选,全都是原生态的,所有都就山势建的,除了把树伐了,别的啥都没动。

记者:现在要砍树可不是轻易说砍就砍吧?

销售人员 丙:咱这是有证的,手续都是齐全的。

盘龙福地园林公墓规划效果图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该局森林资源科2021年对包括盘龙福地在内的8个公墓做出了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根据项目名称和公开资料,其中至少7个是公益性公墓。记者注意到,虽然位于铁岭,但一些公益性公墓以“沈阳”开头的名称作宣传,并在沈阳市区设立销售点。记者以咨询的名义向铁岭县殡葬管理所提供其中两处公墓的名称“盘龙福地”和“森林纪念园”,工作人员答复,它们都不能在铁岭县以外销售。

殡葬管理所 工作人员:不可以。他们是公益性公墓,森林是针对整个铁岭县的,它是县级的。盘龙福地好像是乡镇级的,只是针对本乡镇和相邻乡镇。

记者:沈阳的人能买吗?

殡葬管理所 工作人员:不能。

但在铁岭的多个公益性公墓,销售人员都表示,上述限制并没有落实。

销售人员 甲:南方管得严,北方根本不管这个。

记者:买了也就买了?

销售人员 甲:对,这上头95%都是沈阳人。

销售人员 丁:一会你看客户的车牌,全是辽A。

通往森林纪念园公墓的路上,指示牌标注“公益性公墓”

一家公益性公墓的销售人员宣称,这里与经营性公墓的主要区别在于价格,“公益性”体现在对村民让利优惠。

销售人员 丁:其实说白了就是不让高价卖。这个位置相比较的话,我卖到六七万应该都是不费劲的,但是我现在才3万多4万。咱们都是拿出单独一片区域给当地百姓做福利的。像村民买有几千块钱的,但是碑没有这个大,说实话,他不来,但是咱也得有。

“盘龙福地”的销售人员表示,他们面向沈阳等地客户销售,没有遇到过障碍,足以说明自己“没问题”。

销售人员 乙:可以证明这一点,我们墓园所有手续都是全的,就是我们这么大个单位了,哪都能管我们,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如果有问题的话,这墓园早就关门了。

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做法,在铁岭为什么成了“没问题”?当地殡葬管理部门明知公益性公墓的服务范围限制,为什么超范围销售还大量存在?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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