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修车费,不给就拆车?应大力打击行业乱象|九派时评

天价修车费,不给就拆车?应大力打击行业乱象|九派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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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山西货车司机在网络平台反映,他驾车经过江西新余时车辆出现问题,由于修理工索要高达1.7万元的天价维修费用,双方产生矛盾,修理工随后拆除了汽车的轮胎以及部分零件。4月2日,江西新余渝水区发布通报称,针对该事件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江西新余渝水区发布的情况通报,事发地为新余市渝水区南安乡某高速入口处附近一加油站。多天前,这辆货车因为故障停在加油站的场地内。但该加油站并不是事件的维修方。修理工是司机在网上找的,来自附近的新干县。换言之,司机与修理工都不是当地人。相信当地相关部门,会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

据悉,该货车出现高温、反水故障,司机当时和修理工谈好了1000元左右的修理费。但后来修理工索要的维修费用高达1.7万元。从报价单上标注的费用看,包含了发动机大修工时4200元、发动机六配套3700元、气缸垫480元、离合器片1300元……修理工拒绝了司机要看维修配件的要求,不给钱不给看配件,换了什么配件也不说,因而双方产生了纠纷。

单论维修金额,1.7万元的维修费用虽然很高,但也不能直接说明有问题;关键是,既然之前谈好了维修费用,实际维修时如果发现维修费用远超之前报价,至少要在维修前经过司机同意,而不是擅自维修之后甩出一张1.7万元的超高费用报价单。由于价格较高,修理工有事先公开明示价格的义务。如果双方并未就1.7万元维修费在交易之前达成合意,维修合同事实上并未真正成立,更谈不上明码标价,而是有强买强卖的嫌疑。倘若1.7万元维修所列项目并不属实,还属弄虚作假的消费欺诈。

双方产生矛盾后,修理工拆除了汽车的轮胎以及部分零件,还当着警察的面,用铁锤砸坏了车轮位置的部件。或许在修理工看来,这是其阻止司机开走车子的办法,自己修理的车子自己就可以随便拆随便砸。殊不知,司机才享有车子的产权,才是车子的真正主人。根据民法典,司机拒付修理费,修理工可以留置车辆,但同时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修理工没有权利随便拆卸打砸车辆,否则就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相关部门查明1.7万元维修费用并非合理的维修价格,而是名不副实虚假维修的天价维修费,维修前也没有征得司机同意,构成强迫交易;那么,鉴于修理工事后索要维修费时的拆卸和打砸行为,已经超过了行使留置权的必要范畴,而是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勒索财物,财物价值1.7万元也超过了刑事立案标准,此案甚至可能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既关涉消费者权益,也关涉地方形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修理工不可仗着本地优势对外地司机信口报价。期待此案在查明修理项目是否属实、维修价格是否合理的基础上,对涉嫌强迫交易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宰客行为不只发生在旅游消费领域,全国到处跑的货车司机遭遇坐地起价,也时常见诸报道,已然构成行业乱象。地加大打击力度,才能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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