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一采耳店被认定非法行医遭罚22万,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月31日,此案有了最新进展,九派新闻从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获悉,针对网友关注的“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处罚”一案,该局已向区人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同时,该局已对该案启动内部复查,下一步,将根据复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4月1日,九派新闻联系到店主李家英,其表示暂未收到最新的处理结果。去年处罚通知送达后,她把将店铺注销,现以打零工维生。
她称,“最大的心愿是不罚款,再尽快把当初开店借的十多万还清。”
涉事门店内部。图/中国之声
【1】收入两千被罚22万,卫健局称涉嫌非法行医
据《中国之声》报道,2023年3月,李女士通过加盟的方式在宜宾市翠屏区开了一家耳部护理店,主做采耳和耳部理疗。“加盟时告知我主要业务是理疗、疏通经络、采耳。”
李女士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门店的经营范围包含健康咨询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此外还有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等。
但开业不到半个月,她便因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我将液体滴入耳朵是为给顾客体验;使用内窥镜是为掏耳朵;云刀是采耳工具。”
此后,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李女士的耳部护理店涉嫌非法行医。对此,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孙静对媒体表示,执法当日,该店正在使用“小可视”内窥镜仪器对一顾客进行检查,检查后制定“外用+口服+古方+穴位”治疗方案,进行云刀摩擦耳道等手法。上述行为属于诊疗活动,而非大众理解的一般性普通“采耳”行为。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事实上,该店违法所得为2000元,按照规定,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计算,也就是说当地执法部门有15万元的自由裁量空间。
孙静表示,四川省自由裁量规则明确三个裁量阶梯。李女士涉案行为无从轻、减轻也无从重、加重的情形,属于按一般情形裁量。按一般情形在一万元的5倍与20倍幅度的40%到70%进行裁量,即11万元至15.5万元之间裁量。
最终,翠屏区卫生执法大队对门店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按裁量最低的40%处以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后李女士逾期未缴纳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应加处罚款。
孙静表示,超期共168日,加处罚款11万元后,李女士共计需缴纳罚没款22.2万元。
宜宾市翠屏区卫健局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图/中国之声
【2】官方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启动复查,店主称收到处罚通知“感觉天塌了”
3月31日晚,健康翠屏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友关注的“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处罚”一案,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已向区人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同时,该局已对该案启动内部复查,下一步,将根据复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孔祥稳对媒体表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孔祥稳认为,李女士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长且获利不多,她的主观恶性也不大,社会危害程度较小,该案件应当可以适用“首违不罚”原则。
对此,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对中国之声表示,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李女士门店的非法行医行为不在其列。
4月1日,九派新闻联系到店主李家英,其表示收到22万罚款通知时,感觉天都塌了,“我当时不知道哪件事我做错了,让我整改我就整改,我一切都配合。”
店主对澎湃新闻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希望卫健局“首犯不罚”。其称,得知处罚后,她就把店关了,“当时想把店铺注销,但是别人跟我说注销需要花几百块钱,我就自己去工商局注销。”
店铺关闭之后,李家英称自己以四处打零工糊口。她表示以后也不想再开店了,当时开店的十多万是借的,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不罚款,把开店的钱还清。
天眼查显示,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已于2023年12月21日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丧失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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