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金融监管总局了解到,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进严格公正执法,维护行业秩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并正式发布,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保险监管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的权限。
银行保险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保险监管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这一《办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办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明确了处罚裁量权定义,行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合法等基本原则。明确了减轻、从轻、适中、从重处罚的基本内涵。细化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
《办法》还规范了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适用标准。明确银行业保险业从轻、适中、从重罚款幅度标准,以及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与计算方式。
此外,《办法》还明确各监管局可以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辖内行政处罚阶次、幅度以及适用情形进行合理细化量化。适用《办法》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调整适用。滥用处罚裁量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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