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超1亿,李铁庭审从早上8点半持续到晚上近9点

涉案金额超1亿,李铁庭审从早上8点半持续到晚上近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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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

整个庭审从早上8时30分一直持续到晚上近9时。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铁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铁利用担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选拔队主教练、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球员入选国家队、赢得比赛、签约俱乐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089万余元。

2019年,李铁为当选男足国家队主教练,请托他人提供帮助,后于2020年给予他人人民币100万元。2019年,李铁在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为谋取当选男足国家选拔队主教练、提高卓尔俱乐部影响力等利益,与该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他人提供帮助,该俱乐部给予他人人民币200万元。

2017年至2019年,李铁利用担任卓尔俱乐部总经理、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为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在球员转会、赢得比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华夏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675万元。

2015年至2019年,李铁先后在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任职期间,为赢得比赛或获得有利比赛结果,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其他足球俱乐部在比赛中配合或者消极比赛,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给予相关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5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李铁的刑事责任。

将如何量刑?

李铁将如何量刑成为本轮足坛反腐行动的一大看点。此前在3月26日,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因受贿8103万余元已被判处无期徒刑,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于洪臣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月底,网络上多个微博实名认证博主曾发帖声称“李铁初审被判无期徒刑”。对此,据央视新闻报道,经记者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目前李铁案还未开庭,相关消息均为谣言。

此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彭新林在接受北京日报采访时表示,综合来看,李铁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他所涉五项罪名肯定要进行数罪并罚,李铁会为其犯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教训十分深刻。

3月28日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志斗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从法院通报的庭审情况来看,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5项罪名,李铁表示认罪、悔罪,说明他对于罪名是没有异议的。李铁有了悔罪的态度,这在最后量刑时会是一个考量情节,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通报没有提到退赃的情节。

“如果单从涉案金额和罪名来看,数罪并罚最高刑是可以构成死刑的,但是目前我国司法机关对于判处死刑比较审慎。此外,李铁悔罪态度较好,如果考虑到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情节的话,最后法院有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姚志斗说。

不过,姚志斗指出,目前,外界只能通过法院通报的检察机关指控来分析,信息量比较少,而且,通报也没有提到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这些信息都还没有披露,“最后判罚可能还要结合悔罪、认罪、退赃等情节上的考量,去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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